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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四》这部描写政治乌托邦的小说,分三部,贯穿始终的一号男主人公,名叫温斯顿·史密斯,整个第一部基本就是写他一个人的行为举止的。他所处的世界三国鼎立,大洋国、欧亚国和东亚国,三个国家大体上按照地理界限自成一体,彼此的关系既是敌人又是朋友,因此香仨臭俩战争不断是国际常态。他的国家是大洋国,革命之后建立了专制政权。
他三十九岁多,单身,结过婚,但是妻子下落不明。他的父母亲都在大清洗中人间蒸发了。他对此并不感到意外,因为大清洗和人间蒸发就是政府运转的必不可少的部分。生活很苦,缺吃少喝,食堂只有洋白菜和烂炖菜的味道,糖精是唯一的甜食供应,喝一口麻辣得眼泪婆娑的杜松子酒是唯一的饮品;刮胡刀和肥皂之类日常生活用品经常供不应求,到黑市踅摸是唯一的渠道……这一切大家都习以为常,他也就习以为常了。
他在真理部的记录司上班。他的工作是日复一日无休无止地篡改文件,目的是保证老人家和党的言论始终保持一致。错误只会发生在报纸和书籍里。老人家和党昨天说要和欧亚国打仗,今天却说欧亚国是盟国,交战国换成了东亚国,那么昨天的所有报道文字就都要改过来,和党的言论保持一致。党的口号是“谁控制过去,谁就控制未来;谁控制现在,谁就控制过去”。所有的过去都是一张羊皮纸,只要需要就会经常被刮干净,彻底重写。这种不断篡改的程序适应于报纸,也适应于书籍、期刊、小册子、招贴画、传单、电影、录音带、漫画、照片——任何一种文学和文献,只要涉嫌政治意义和意识形态,都要经历这一程序。各种统计数字原来的版本就毫无依据,篡改过的版本则是为所欲为了。党说大洋国每个季度都能生产天文数字的靴子,可谁都知道大洋国一半人口没有靴子穿,但你必须确保党的言论正确……工作很荒唐,但是他很敬业,对工作乐此不疲,工作效率很高。他能适应这一切,主要是他的脑子可以随时进入双重思想的迷宫:
知道与不知道,了解全部真实情况却告诉精心构建的谎言,同时主张两种互相抵消的观点,明知道它们互相矛盾却还相信不疑,利用逻辑反对逻辑,拒绝道德却高喊道德,相信民主不可行却认定党是民主的卫士,忘记需要忘记的一切却在需要时塞回记忆里,然后又迫不及待地忘掉,尤其是,同样的把戏应用于同样的把戏本身——这套手法玄妙之极:有意识地导致无意识,然后,再让你刚刚完成的催眠状态变得无意识。即便为了理解“双重思想”这个词儿,你还得使用双重思想。
问题出在他的岁数上。他三十九岁这个岁数,是在革命后的大洋国度过的,但是祖父、父母亲等长辈亲人给他留下的记忆,让他年龄越大越怀念童年的岁月。父亲给他“又黑又瘦总是一身干净利落的黑色衣服”的模糊形象,母亲“高大,如一尊雕像,却是个少言寡语的女人”,祖父给他唱过的民谣在他头脑里越来越响亮。什么都不是你自己的,你只有脑壳里那几个立方厘米的脑子。就是这几个立方厘米的脑子,在他快进入不惑之年时不再安分,经常到无产者居住区里闲逛,在一个旧货店里流连忘返,发现一个市场上绝迹的笔记本时他买了下来。从此,他的生活多了一项内容——记日记。记忆的闸门一经开启,他提笔写下的竟然是一连五个“打倒老人家”!他被一阵歇斯底里的情绪紧紧抓住,意识流般地写道:
他们会枪毙我我不在乎他们从脑后枪毙我我不在乎打倒老人家他们会从脑袋后面枪毙我我不在乎打倒老人家——
他把大洋国儿童历史教科书的一些内容抄写在自己的日记里:
在旧社会,光荣革命之前,伦敦……是个黑暗、肮脏、悲惨的地方,人们吃不饱穿不暖……极少数美丽的大宅子里住着富人,使唤着三十多个仆人伺候他们。这些富人就叫资本家……拥有这世界的一切,别的人都是他们的奴隶……如果有人不听话,他们就把他投入大牢,或者剥夺他们的工作,让他们饿死。……
历史课本里的每个词儿,甚至那些你毫无疑问接受的事情,都是凭空杜撰出来的。“资本主义历经几个世纪,却被认为没有产生过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你从建筑物上学不到历史,甚至从书本上也学不到历史。塑像、铭文、纪念碑、街道的名字——但凡可以看见的过去的东西,都有组织有系统地改掉了”。然而,他目睹的现实社会却是“现实在腐败,城市在破旧,人民营养不良,脚穿烂鞋,住着不断修补的十九世纪的房子,总是闻着圆白菜味儿和臭卫生间味儿,为生活辛苦奔波”。于是,党同时又教导无产者“生来低人一等,必须甘当奴隶,如同牲口,只用几条简单的条条框框就统治得服服帖帖”。“故事真正开始于六十年代中期,大清洗正在进行,革命的元老都一劳永逸地被消灭了。到了一九七O年,元老没有一个幸存下来,只有老人家安然无恙”。党宣布二加二等于五,你就必须相信,而且你迟早会主动宣布相信二加二等于五的。梦魇般折磨他的是,他从来没有完全弄清楚,这种不惜成本的欺骗为什么要进行!然而,随着他写日记的深入,他的勇气似乎突然主动地强硬起来:“明显的东西、朴素的东西、真理,都必须捍卫到底。”“可靠的世界存在,可靠的世界的法则没有改变。石头很坚硬,水是湿的,没有支撑的物体会落在地球的中心。”因此,他写日记的使命是要阐明一个重要的公理:
自由就是自由地说二加二等于四,如果这是理所当然的,其余一切都不在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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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第三部也基本是写温斯顿·史密斯的。他一个人在和一个极权主义社会作对,下场可以想见。他终于被思想警察逮捕,关进了施刑室,挨饿、侮辱、暴打……他被打得满地乱滚时一次一次地想到:“这世上再也没有比肉体痛苦更糟糕的了。面对痛苦,世上没有英雄,没有英雄。”
他挨了多少次打,挨打持续了多长时间,他记不清了。通常,五六个汉子,身穿黑色制服,同时对他毒打。有时是挨拳头,有时是挨警棍,有时是挨铁棍,有时是挨靴子踢。他往往会满地打滚,像畜生一样毫无廉耻,身体东一扭西一扭,无休无止地无希望地努力躲避靴子乱踢,可只是换来了更多更猛的乱踢,肋骨上,肚子上,胳膊上,小腿骨上,腰胯间,睾丸上,脊梁骨上,哪里都躲不过。很多时候,毒打没完没了,直到他似乎觉得这种残忍的、邪恶的、不可原谅的行径,不是那些狱警在持续不断地暴打他,而是他不能强迫自己失去意识。有时候,他神经紧张得实在受不了,他还没有被暴打就开始大喊大叫,祈求怜悯;有时候,看见一只拳头缩回去往外打来,就吓得他滔滔不绝地招供,真的假的犯罪一股脑儿往外说。另有一些时候,他下定决心什么也不招,每个词儿都在疼痛不已时蹦出来;还有些时候,他有气无力地试图折衷一下,对自己说:“我会招供,但是现在不想。我一定能挺住,等到痛苦不堪忍受时再说。再挨三脚,再挨两脚,然后我才跟他们说他们想知道的。”有时,他被暴打得简直站立不起来,然后像一袋土豆,一头栽倒在囚室的石头地上,几个小时才能恢复过来,然后又被拖出去,再次挨打。也有更长的恢复时段。他记得模糊不清了,因为那些时段都是在睡梦里或者昏迷中度过的。他记得一个囚室里有一张木板床,一个架子从墙壁矗出来,一个脸盆,一些热汤和面包,有时还有咖啡。他记得一个粗暴的理发师来给他刮胡子剪头发,还有几个公事公办毫无同情的人,身穿白大褂,来给他把脉,敲敲打打试验他的反应,翻翻他的眼皮,翻动他的指头看看有没有断骨,然后给他的胳膊打针,让他睡觉。
总之,温斯顿·史密斯经过如此这般地改造,他脱胎换骨了:“一张惨不忍睹的囚徒的脸,额头突兀,倾向光秃的天灵盖,一只弯钩鼻子,鬓角凹陷,上方两只眼睛凶巴巴地发光,嘴巴塌陷得厉害。”他一个四十岁不到的中年身子骨,被改造成了“一具六十多岁的人的身子骨”。他被改造得刻骨铭心,最终心甘情愿地相信:“二加二等于五。”
翻译过程中,这是相当折磨人的一部分。不得不把奥威尔极力传达的东西尽力翻译成汉字,而内心在发紧,皮层在起鸡皮疙瘩,神经有时简直难以绷住。总之,这第三部分,无论翻译还是阅读,都是令人极不舒服的一部分。但是,正因为如此,我才对奥威尔的写作天赋赞叹不已,因此在我和老伴儿散步时,时不时就会念叨说:这个奥威尔,真是天才。也许我说这种话多了,老伴儿嘴上不说,心下却在巴望着及早看到我的译稿。这么多年来,我每翻译完一部作品,她都是第一个读者和汉语的把关者。每次,她对我译文中的别错字讥诮够了,总会对原作说几句看法,而这次她看完后一句话也没有说。过了几天,我沉不住气了,追问她的读后感,她很不情愿地说:“看得难受。我不喜欢。”
我知道,她是被这第三部分的内容折磨坏了。阅读奥威尔的作品,不仅需要智慧的头脑,也需要相当坚硬的神经。我老伴儿她人不傻,只是阅读奥威尔作品的神经硬度还欠火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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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四》一书的第二部分是可以从阅读到悦读的。阅读第一部分时产生的压抑,在阅读第二部分过程中会慢慢地消失。温斯顿差一点暗算得逞的一个黑头发姑娘,在真理部走廊里,真真假假跌倒在温斯顿跟前,温斯顿出于怜香惜玉上前扶了一把,手心里得到了一个小纸条。等他回到安全的地方打开一看,上面写着“我爱你”。本书中唯一可算作轻喜剧似的偷情活动开始上演。在人类活动中,偷情可以算作最原始最刺激也最美妙的,而温斯顿和朱莉娅的偷情活动是政治高压下的地下活动,就更有看头了。为了躲开电屏,为了躲开便衣思想警察,为了躲开监听器和收录器,他们每迈出一步都格外费心费力,连安排一个约会地点都要耐心等待几天。第一次性爱发生在伦敦远郊,是朱莉娅姑娘精心安排的,那是她长途拉练时踩下的点,绝对安全。他们的行动可谓名副其实的地下情人才有的,路线是精准的,各种标记是必须记牢的。他们身置林中空地时,两个青年男女本来是烈火干柴,一点就着,但是温斯顿却迟迟不敢上手,一点情欲也没有。不是他性功能障碍,在小说第一部里,有相当篇幅写他去无产者居住区的街头泡妓女,双双回到屋子里的灯光下,他发觉对面是一个满嘴无牙五十多岁的老女人时,他照样干了自己想干的事儿。但是,和一个阳光女孩在一起时,他第一时间来了障碍,而这障碍正是来自爱情。他和妻子结婚是有爱情基础的,但是他们每次做爱时他的妻子都会口号般地念叨:我们要为党生儿育女,尽义务,做出贡献。他一碰到这样的话语就反感,就疲软,而他那口号不离口的妻子,身子绷得紧紧的如僵尸一般,让他感到如同奸尸。他们的婚姻最终是因为这样的性交障碍而解体的。这下换了性伙伴,朱莉娅是一个专和“性罪”作对的人,开口就坦诚自己虽然年轻却有过几十次性经历了,而且越是道貌岸然的党员她越去勾引。她一提到党就爆粗口,甚至开骂,叛逆到不顾一切的地步。在性爱上,温斯顿和朱莉娅志同道合,认为如同动物本能的欲望才是撕碎党的力量。一个男人看见一个姑娘的身体,应该有欲念。“他们拥抱是一场战斗,高潮是一次胜利。这是对党的一击。”
在日常生活中,朱莉娅表现得要多左有多左,双重思想运用自如:“她花大量时间听报告,游行,为少年反性同盟散发传单,为仇恨周准备旗帜,为节约运动募捐……”她的座右铭是“如果你遵守小规则,就可以破坏大规则”。朱莉娅二十六岁了。她和另外三十个女孩子住集体宿舍。她在虚构司上班,这是一个杜撰小说的地方,在小说写作的机器上干活,给小说发指令和润色都很熟练,唯独对出产的产品——书——不感兴趣。因为比温斯顿小十三岁,对六十年代之前的事情都记不得了,只从祖父那里听说过零星关于革命前的日子的话。在学校,她是体育健将,做过少年揭发队的小队长,做过青年团分支书记,少年反性同盟的积极分子,一贯优秀,一贯根红苗正。可她十六岁上就和一个六十岁的党员搞上,此后就和各种各样的人乱搞了。在她看来,生活简单之极。党越要束缚她,她就越是放荡不羁;破坏各种规矩,好好地活着。她与温斯顿在不同地方寻求快活,她是策划者和决策者,但是活动地点最后固定在了温斯顿常去的那家旧货铺楼上简陋的小房子,却暴露了她年轻莽撞阅历不足的一面。他们知道这样做是愚蠢的,但是拥有一个私人空间,就好比进入天堂。他们在这里不只做爱,酣睡,还煮核心党员才能喝到的咖啡,吃白面包,品尝精制果酱,喝上好的茶叶……这些都是朱莉娅通过关系从特供商店弄来的:“那些猪猡没有搞不到的东西,什么都不缺。”为了体会做女人的感受,朱莉娅把自己化妆一番,穿了裙子,喷上香水,把那个铁板的灰色的专制现实社会隔绝在小天地之外。
朱莉娅一身活力,却对社会变迁、历史、战争都不关心。在温斯顿眼里,像朱莉娅这样年轻的一代,是在革命世界里成长起来的,别的什么都不懂,只知道党是不可改变的东西,像天空,像土地,想不到对抗其权威,只是躲避,如同兔子躲避猎狗。她让自己变成了超现实主义者,连伦敦城里不断有火箭炮掉下来炸死人,她都视为正常。过去的各种政治运动,她无法想象。她毫不犹豫地接受官方神话,因为在她眼里真理和虚假之间的区别是半斤八两。谎言变成真理,她也不觉得她脚下就会出现万丈深渊。正因为这样一种没有过去记忆的经历,在温斯顿去见他理解中的反党“兄弟会”秘密组织的头目奥布莱恩时,她竟然为了爱情,自告奋勇毫不犹豫地去了。
你们准备献出你们的生命吗?
是的。
你们准备谋杀吗?
是的。
准备进行各种破坏活动,也许会造成数百名无辜平民死亡吗?
是的。
向外国列强出卖你们的国家吗?
是的。
……
听起来政治味道很浓,但是因为这些话发自个人内心,像是自然而然的流露,如同英雄横空出世的前奏曲,第二部那种轻松的、愉悦的调子,依然延续在读者的心头挥之不去,直到最后两个情人被双双逮捕。偷情是男女两个人在进行,但因为朱莉娅年轻活泼,一身活力,几乎成了整个第二部的绝对主角,除了温斯顿朗读《寡头政治集体主义的理论与实践》一书时她听来枯燥睡了过去,四分之一的篇幅里没有了她的音容笑貌。当然,这不是多余的情节,是从另一个角度强调她和温斯顿在年龄上差别造成的结果,因为他们对过去的记忆截然不同,便决定了他们对极权主义的有所不同的态度。温斯顿对过去太在意,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写日记;朱莉娅对过去没有记忆,则是把危险当作刺激,在刺激中寻找爱情,寻找性爱。因为都身置高度的危险中,他们在第二部尾声中被思想警察逮捕,双双被投入了大牢,就是必然的结果了。他们知道他们生活在极权主义的制度下,但他们更愿意服从人的本性。朱莉娅是个年轻姑娘,在第三部里从大牢里出来时,同样被改造得脱胎换骨:她腰变粗了,而且僵直如尸首,甚至连她的皮肤组织都完全和过去的组织不一样了。他们爱也好,情也罢,都一去不复返了:
在遮天蔽日的栗子树下
我出卖了你,你出卖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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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四》一书中,第三个令人难忘的人物是奥布莱恩,如果用一句话定义这个铁面人物,那就是一个典型的引蛇出洞并置于死地的老手。阅读第三部,真正令读者神经接近崩溃的,是奥布莱恩的“手腕下有一个仪表,上面有一个杠杆(leveler),表面有一圈数字”。温斯顿被绑缚在一把椅子上,被各种仪器包围起来。只要奥布莱恩动一动杠杆,温斯顿的“身体就会被大卸八块,关节被慢慢地撕裂开”,而奥布莱恩此时只是把杠杆拨到了四十,仪表上的数字可以拨到达一百,刑罚之酷烈令人难以想象;他决定什么时候让温斯顿痛得尖叫,什么时候让温斯顿缓口气,什么时候让温斯顿有口吃的,什么时候温斯顿可以睡觉,什么时候把药物注射到他的胳膊里。“他是拷打凶手,他又是保护人,他是审问者,他又是朋友。”
在翻译这部分时,我动用了我所有的英语词典,费时一整天,查找dial和leveler这两个英文单词,究竟还有什么含义没有查到。我能找到哪怕牵强一点的含义,都想把这两个词儿和“绞肉机”或者“剥皮抽筋机关”或者“断骨切肉利器”之类刑具联系起来,那样就可以让读者明白奥布莱恩掌控了一种什么样的令人肝颤的尖端武器。但是,查不到这样的解释,我最后还是确定用汉语的“仪表”和“杠杆”把它们翻译了。也许,奥威尔就是要用简单的词儿,给人想象空间,告诉我们极权主义者的手段其实很简单,就是不择手段,巧取豪夺,大权独揽时滥施权力,草菅人命。总之,我至今也不知道这个叫奥布莱恩的核心党员,他究竟掌握了什么机器,能让温斯顿在不长的时间里死去活来,脱胎换骨。我对这个器物一点概念都没有,倒是让我总是联想到我的一个老同事,胡风集团的主要成员。他不止一次跟我说过,一个始终负责胡风案件的核心成员,我的老同事认定他办事讲原则,一码是一码;通俗地说,为胡风集团推波助澜是他,给胡风分子落实政策也是他。在我看来,这样以整人为生的人物可做奥威尔笔下奥布莱恩的原型。

随笔2014年第3期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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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O年是英年早逝的乔治·奥威尔去世五十年,按照国际惯例,他的书进入了世界图书的公共领域,不需要购买版权了。这年,我在出版社上班进入了最后十年,我试图把我对文学的理解转化为实际选题,挑选出五个我认为值得认真译介的英国现代作家,利用多年来积累的译者资源,做成译文过硬的文集,每两年平均一个,算是对我在这一领域做外文编辑几十年的一个交代。选题报了上去,只批准了弗吉尼亚·吴尔夫一种,其余都毙掉了。批准了是什么理由,毙掉了是什么理由,都没有人吭一声。后来,在一个很碰巧的场合,听到一个同事说,主管我的选题的社头说奥威尔是反苏联的!呜哩哇啦,嘴上跑马,哪里和哪里啊?苏联都解体十多年了,奥威尔反不反它有何意义?倒是奥威尔把他反对极权主义的杰作取名《一九八四》,苏联阵营进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已经不堪一击,哗啦啦解体,倒是证明了奥威尔的预言,证明了奥威尔对人类社会健康发展怀有一颗真诚的负责任的良心。每逢听到这样哭笑不得的事情,我就特别理解京骂是怎么产生的,是那么解气和形象。不学无术却掌握了二两权力的人,连跟在人家屁股后面捡屁吃都赶不上趟。
不妨听听美国学者埃里克·弗洛姆是怎样解读奥威尔的:
乔治·奥威尔的《一九八四》是一种情绪的表达,是一个警告。它表达的情绪是对人类未来的绝望,它表达的警告是除非历史的线路发生改变,全世界的人们都将会把他们身上的人性品质丧失殆尽,将会变成没有灵魂的机器人,而且甚至对此毫无察觉。
奥威尔的作品就是强有力的警告,如果读者把《一九八四》仍旧当作对斯大林野蛮统治的另一种描写,看不到它就是针对我们每个人来的,那就是莫大的不幸了。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于太玉园二人居
来源:南方周末 日期:2014年7月7日 作者:苏福忠
心译翻译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