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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简·奥斯丁:在难以割舍的爱情里折磨自己
成为简·奥斯丁:在难以割舍的爱情里折磨自己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4-1-15
 

  书名:成为简·奥斯丁

  作者:(美)乔·亨特·斯宾塞/著 王杭铒/译

  出版社:江苏文艺出版社

  内容简介:

  简·奥斯丁,她是莫扎特般的女人,自儿时便展露出的才华让她的一生注定不凡;她是暗夜的精灵,用羽毛笔描画出闪烁于夜空的爱的流星。如果命运让一个女子夺目,她不是美貌就是多才,而简集貌美、才华和温柔于一身。

  在简42年的短暂生命中,她有亲人,有爱人,有爱情,这看似完美的三个美好世界,并没有因为简的善良和虔诚而组成幸福的现实。她一生孤苦贫穷,不能和相爱的人步入婚姻,只能把自己对爱的向往,对美的感悟,全部注入了那于三寸象牙上写就的人生百态。她给自己笔下的人物安排最妥帖合宜的条件,让他们学习、认清错误,与正确的人修成正果,自己却终生未嫁。她是真正善良的精灵,爱的女神,她留给世人的,注定是剥离了苦痛煎熬,承载了甜美祝福的—— happy ending。

  作者简介:

  乔·亨特·斯宾塞(1945.7.30~2011.6.20)是一位享有国际声誉的“简·奥斯丁”学者。他2003年出版的传记《成为简·奥斯丁》,已改编成安妮·海瑟薇于2007年主演的同名电影,乔·斯宾塞也成为该片顾问。

  斯宾塞的《成为简·奥斯丁》是近25年来出版过的关于奥斯丁的最佳之作,它以一种无比清晰的风格写作而成,带给人阅读的享受。其中的调研是如此切实、广泛、事无靡细。这使得斯宾塞构筑于其上的任何推测,本身都给人事实的感觉。他对简·奥斯丁人品个性和小说作品的解读,以其对作者及其作品长期密切的熟稔打动读者。

  书摘正文:

  我完全认同此点:一个历史学家应当在细节上精准;但除非你把所有的人物和环境纳入考虑之中,否则计算就没有事实依据。事物的比例和关系恰如事实本身一样重要。

  ——多萝西·L.塞耶斯,《狂欢之夜》作者

  译者序

  暗夜清醒

  ——莫扎特般的女人

  举世闻名的维多利亚时期英国女小说家简·奥斯丁终身未婚,42岁得肾病不治过世。她在短暂的一生中,创造出了六部文学史上的杰作。这六部作品全部与女性的爱情与婚姻相关,并都以大圆满结局。其中对世态人情的深刻洞察,时至今日仍不乏意义。

  奥斯丁出生于一个崇尚理性的牧师家庭,却与生俱来拥有着与家人截然不同的感性气质。于是,在冷静且对多愁善感嗤之以鼻的家人面前,奥斯丁从小就学会了用幽默与嘲讽掩饰自己敏感内心的真实感受。写作是奥斯丁探索人生的方式。对那个时代的女性而言,一张自己的桌子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唯一途径。

  奥斯丁少年时就创作了多部以个人经历为灵感的短篇小说,在家庭圈子中初露才华。她慢慢成长为一个活泼且极富魅力的青年女性,并继续用她幽默跳跃又犀利卓绝的观察力描摹着人生。美中不足的是,她的这种才智看似无拘无束浑然天成,但似乎确实在某些地方受到了束缚。

  奥斯丁20岁就创作出了《傲慢与偏见》,但若止步于此,也许她在文学史上会更像一个年轻的爱情小说家。不错,《傲慢与偏见》充满机智和激情,情节设置亦扣人心弦。但它并不足以与那些涉及超越性题材的男性作品相比肩,奥斯丁的才气无法掩饰其年龄所限的清

  浅,也许对于婚嫁作品她游刃有余,但对于超越人类存在的问题却显然未曾涉猎。西蒙娜·德·波伏娃在《第二性》中说:“正如弗吉尼亚·伍尔夫所指出的,简·奥斯丁、勃朗特姐妹、乔治·艾略特不得不消极地花费那么多的精力,以便摆脱外界束缚,以致她们到达有远见卓识的男性作家的阶段时已经气喘吁吁;她们再也没有足够的力气,利用她们的胜利,挣断束缚她们的所有绳索。例如,在她们那里你找不到司汤达那样的讽刺和潇洒,也找不到他那种沉着与真诚。她们也没有陀思妥耶夫斯基和托尔斯泰那样的丰富经验。因此,《米

  德尔马契》这本书比不上《战争与和平》,《呼啸山庄》尽管很有气势,却没有《卡拉马佐夫兄弟》的意义。今日,女人要得到自我肯定,已经不必要再受那么多的苦了,但她们仍然没有完全克服千百年来限制她们的对女性的规范。”

  因为缺乏避孕措施,奥斯丁时代的女性常在婚后接连十几年产下十几个孩子后难产过世,平均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生下一个孩子并且怀上下一个。女人无法去学校接受正规教育,也无法外出工作,只有社会地位极低的人才会去做家庭教师和女工。因此,对普通人家的女

  人而言,要过上好生活必须仰仗于嫁个好男人。而嫁人之后,女人就成了一个履行繁殖义务的动物。

  维多利亚时代女人的成功,可以说几乎完全仰仗于嫁个好老公,这跟有钱男人需要一个老婆一样,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奥斯丁想必也认同这点。她给自己的女主角们都安排了完美的婚姻,她们即使在感情上兜兜转转,最终也能峰回路转修成正果。奥斯丁本人情路坎坷,据传她年轻时的爱人因其家境不佳而离弃了她。她也多有目睹亲朋好友在人世之路,尤其是婚姻之路上的困顿彷徨。在痛苦的人生中,她于三寸象牙上细细雕琢着人情百态,然后派给自己的人物最妥帖合宜的条件,让他们学习错误,认清错误,与正确的人修成正果,且家室修养莫不般配。她就像文学界的莫扎特,生活困苦命途多舛,笔底流泻出的却永远是繁花似锦的天才乐章。只是,在现实中的人生,人们往往不能遇见对的人,或者遇见了又错过,而犯了错误可能一辈子都无法改正,即使人品才貌合适,但经济条件不般配而遭到父母反对的,结果也常常是劳燕分飞。奥斯丁的人生中充满了这些真实,而她在自己的创造中克

  服和修缮了这种种缺陷,让合适的人在合适的时机认识对方并共同成长,给有缺陷的人生蒙上一层希望的轻纱。

  如此看来,文艺似乎只是编织美梦的手段,那读书又有什么用?读奥斯丁又有什么用?当今时代的很多人内心都会不约而同地产生如是疑问。文艺作品的作用也许就在于此,它们不能改变生活的现状,但能给予人希望,让人拥有生存的勇气,并通过改善自我努力创造美的人生。就算天生缺乏种种优势,我们也可通过后天习得改善一二;就算没有幸福的生活,我们也可拥有向往幸福的权利和自由。创作者即是造梦人,他们具现出人们梦想中的影像,并用他们纯粹的姿态使人类心灵得到升华和淬炼。正是这些具有赤子之心的创作者用作品映出了人们老去的灵魂,让他们不忘自己曾经拥有的世界。一个人生而为人,如果对真善美都没有向往,对自己所在世界的各种可能性都没有好奇心和探究,那么活着又和其它生物有何区别?

  奥斯丁在现实的一次次打击下艰难地领悟到女人要拥有独立的自由,不能寄希望于男人,必须运用自己的能力赚钱,只有经济自由才能带来真正的自由。于是她在35岁时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像男人一样致函出版商,意志坚定地开始出版自己的作品。她蛰伏多年,经受了无穷无尽的家务烦扰,没有自我空间还要到处搬家。在经历了颠沛流离的生活以及富亲戚对她这个穷亲戚的歧视和白眼之后,奥斯丁终于成熟到有力量摆脱某些女性思维的束缚,尝试像男人一样赚钱了。在接下来的十年中,她接连出版了自己的六部小说(虽然她将《傲慢与偏见》的版权卖给了出版商,但她一分钱也没赚到)。

  弗吉尼亚·伍尔夫在分析奥斯丁最后一部已完成的小说《劝导》时,认为奥斯丁已经开始慢慢挣脱女性身份的束缚而涉猎更广阔的天地,但“这位在妇女当中最技艺精湛的语言艺术家,写出了不朽作品的作家,‘正当她对自己的成功开始树立信心的时候,却与世长辞

  了。’”在奥斯丁最后一部未完成的小说《桑迪顿》中,她的笔触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她已经不再具有年轻时犀利外露的小清新,而开始直面人性更加污浊黑暗的本质。她从全神贯注于高洁的精神生活,转向了承认精神与肉体不可分割的关系。《桑迪顿》中的高雅学术男,每天散步时都会兴致勃勃地绕道观赏一对喜欢在阳台上搔首弄姿、穿着暴露的性感尤物姐妹。我们不知道奥斯丁会如何展开这部看起来会是鸿篇巨制的作品,但从草稿来看,她的思想深度与年轻时已不可同日而语。

  奥斯丁的人生,是不屈服的一生,是于鲜血中开出鲜花的一生。阅读她的传记,我们能够目睹有独立思想且才华卓绝的女性如何在社会的束缚下为自由而战,这是一个令人既痛苦又欣悦的过程。所幸的是,今天,通过一代代女性的努力,女性地位已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今天,越来越多的女性取下了头顶的熄灯器,让自己的才能自由自在地放出光来。奥斯丁也许能告诉很多受到现实压迫又不愿屈服的女性一句话——“成为你所希望的改变”,这也是圣雄甘地说过的一句话。

  王杭铒

  2013年9月

  遗产

  1704年,奥斯丁家族财产的指定继承人约翰·奥斯丁,三十四岁即垂死于消耗殆尽。他留下七个孩子,却为其中的女儿和五个年轻儿子的未来而操心。他是父亲的独子,但他担心自己那也名为约翰·奥斯丁的父亲会把所有东西都留给大孙子,而不给其他的孩子留下什

  么。

  老约翰·奥斯丁做羊毛贸易,他们家族已经有好几代从事此业。他们为纺织工提供羊毛,监督制衣过程,向衣物商出售成品。这些业务都在他们位于肯特的霍斯门登村的大房子里的工作室中开展。但这位老人决定让他儿子离开这个行业,并让小约翰做一大笔财产的继承

  人。他儿子一去世,老约翰就立了自己的最后遗嘱,他叫自己制衣商约翰·奥斯丁,但叫他已故的儿子绅士约翰·奥斯丁。

  小约翰的遗孀伊丽莎白·韦勒之后写过一份对家庭环境的记录,以便她的孩子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她相信自己的公公让长子富裕,但让其他孩子“像仆人一样”。她粗粗勾勒出公公过世后的场景:“他的管家通报了遗嘱的所在,并在我、斯君格夫妇及侯尔曼夫妇(他的女儿和女婿)的见证下开启。我们听着它被读出来,我觉得自己是唯一之前对此一无所知的人。”遗产大部分留给了她的长子杰克。杰克的姐姐得到了400镑,而他的小弟弟们每人得到40镑学徒费,还有他们到二十一岁时每人的200镑自立费。即使在一个长子继承权是约定俗成的传统的社会,老约翰·奥斯丁的遗嘱也非同寻常。长子继承主要遗产颇正常,一个富人也该为年轻点的儿子(或孙子)留有职业上自立的方法——教堂、军队、海军或法律。女儿则该得到足够的嫁妆,以便取得一定的独立性(未婚女人一般都和一个已婚姐妹一起住),或方便吸引到做丈夫的绅士。而老约翰·奥斯丁则铁了心让长孙富裕,留下其他孩子在茫茫世界里自谋生路。

  祖父死时,杰克只有九岁,他二十一岁前无法自己打理遗产。伊丽莎白希望当他在法定上切实拥有这笔财产时,能重做那个她认为不公平的遗产分配。这个希望应该是她写下文件记录的主要动机,“给我和我孩子阅读的备忘录,记载了我对1706年、1707年所发生的事件的想法,是隐退时光里粗粗制作的一份草图”。她提到自己的丈夫“垂危之际渴望他父亲能考虑到每个孩子对他而言都一样重要,虽然他强烈期盼长子得到双倍财产(是其他兄弟的两倍),但也希望其他孩子能有合宜的经济支持”。她继而点明了自己作此记录的原因:她

  希望丈夫的临终遗言能“让长子对亲姐弟们敞开心胸,使他可以实现几分其可亲可怜的父亲的遗愿”。杰克二十一岁时,他有个选择。他能如祖父所愿那样自己全部保有一切,或如父亲所愿,接受为姐弟们提供支持的义务。

  伊丽莎白的公公预见到了她努力劝导杰克帮助胞亲,从而导致财富减少的可能性,于是他在遗嘱中设计预防此举。遗嘱要求男孩不得由母亲抚养,取而代之的是置于叔叔斯君格和侯尔曼的看护下。如果伊丽莎白拒绝放弃杰克,而她也具有法律上的权力这么做,那么男孩

  在二十一岁之前就得不到遗产所划给他的收入。在她已然贫困的境遇下,有六个孩子要养,却没什么钱养他们,伊丽莎白无法负担养育长子的费用,因此她不得不同意与他分离。

  这份遗嘱是份冷血而聪明的文件。它精心、巧妙,甚至狡猾地构筑而成。伊丽莎白正确观察到她自己在遗嘱中“从未被提及,除非必须让我出现,我不但不是朋友,而且更不如说是家庭的敌人”。在她公公的眼里,她就是敌人,因为她想让杰克养活姐弟们。作为杰克的

  母亲,她本来有影响他考虑自己职责的力量。杰克脱离她的照顾意味着给这种影响力画上句号。但此举同样使杰克与胞亲断绝来往,几乎消减了形成爱的纽带的机会,让他本身很难有意愿去帮助他们。老人的遗嘱最邪恶深重之处并非它物质上的不公,而是它对那联结起完整

  家庭的爱意的蓄意毁灭。这个阴谋成功了。

  杰克看上去对姐弟们的困苦无动于衷。他是祖父独一的继承人,他就该独一富有;他也是独一的绅士。他受家庭教师教育,然后被送往剑桥,像个天生的有钱绅士。他二十岁娶了堂亲,这位堂亲是看护人斯君格叔叔的一个女儿。杰克比他父亲还早死,只留下了一个儿

  子。这个儿子继承了财产。杰克的独子活得很长,卒于1807年,享年九十一岁。他没有儿子,而唯一的女儿还未结婚就死了。他把财产留给了父亲二弟的一个孙子。

  当简·奥斯丁1807年听说杰克之子的遗嘱时,她写信给姐姐卡珊德拉:“关于约翰·奥斯丁先生的遗嘱,我们终于听到了点什么。滕布里奇的人们相信,他的遗孀死后,他把所有财产都给了莫特立·奥斯丁的三儿子约翰,据说约翰是唯一参加了葬礼的家族成员,那么这看上去像是真的。这种来历差劲的财富永不会繁荣昌盛!”简似乎知道这个悲伤的故事,从家族财产一下转变成一人独占的“来历差劲的”财富开始。

  伊丽莎白·韦勒的孀居生活是艰辛的,但她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在不牺牲完整人格的情况下取得了很大成绩。她体力很好,又心灵手巧。她取下早年画肖像画时所佩戴的胸针和珍珠,而将人生转向了抚养孩子。她心下了解丈夫打算让孩子们都接受良好的教育,这不仅仅是件盼望做到的事,而是必须做到的事。她把教育他们作为自己的义务:“在我看来,我无法为孩子们的利益做更好的事,他们的教育就是我最挂怀的事,实际上这是我认为所有自己能为他们做的事,因为我一直认为,如果他们有学问,就能在世界上活得好点,也能赚点小

  钱。”教育孩子不容易。附近没有学校,因此他们不得不搬去一个有学校的镇上。为了支付搬家费和学费,她不得不找个办法支撑收入。因为极少有赚钱机会对妇女开放,她判定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接受寄宿者。

  一个优雅的解决方案自行浮现出来。塞文欧克斯学校提供“校舍”——她这么称呼它——出租给任何同意为校长和少数学生提供膳宿的人。她接下了负责塞文欧克斯学校膳宿的工作,而且和学校谈妥让儿子们免费上课。男孩们受到了可靠而得当的教育,而伊丽莎白日

  后也张罗出钱来支付他们爷爷给每个男孩的40镑学习费用和真正的花费之间的差距。四个男孩的学费记录中,其中三人每人花费超过100镑,而第四个花了60镑。

  伊丽莎白的女儿贝蒂是孩子们里最大的,她可能几乎没受过什么正规教育。学校只对男孩开放。他们搬去塞文欧克斯时,贝蒂已经快十五岁了。贝蒂的主要任务可能就是帮母亲做家务。伊丽莎白的记录册里没显出女孩受过任何指导。像弟弟们一样可能前景受限,但贝蒂

  的情况最为严峻。男孩们可能通过艰苦努力最终取得经济保障,甚至达到富裕,但作为一个十八世纪初的女人,贝蒂无法指望得到自己本身所有物外的任何东西。她唯一真实的希望就是嫁人。

  伊丽莎白相信仅有400镑嫁妆的贝蒂缺乏婚姻市场上最为重要的资产。当她听说自己的公公给贝蒂多少遗产时,就大喊道:“我公公绝对把她当私生子。”她担心“他切断了贝蒂未来所有的希望”。这不是夸张,事实上贝蒂的情形比她母亲所说的更糟。如果一个女人没

  钱,也没结婚,那么她就得仰赖兄弟养她并给她一个家。给贝蒂的五个弟弟留了这么点钱,他们的爷爷让他们不可能负担得起养活贝蒂。杰克是唯一可以帮她的人,而他除了名字之外,已不再是这家的一个兄弟了。贝蒂必须自谋生路。

  伊丽莎白的记录册至少告诉了我们故事的一部分,即关于她为女儿所做的事。贝蒂十八岁时,开始收到一份衣物特别津贴,钱数一年接一年地翻番。华服在身,贝蒂必须出去找个丈夫。她嫁给了一个从汤布里奇来的男人。伊丽莎白在汤布里奇长大,而且现在仍有家庭和

  朋友在那儿。伊丽莎白看来是托那儿的朋友帮忙为女儿找了个合适的丈夫。除了他姓胡珀外,我们对贝蒂所嫁的男人一无所知,但她嫁出去的这个事实让母亲和弟弟们大松了一口气。

  汤布里奇是伊丽莎白·韦勒给孩子们诸多礼物中的最后一件。不仅贝蒂嫁了一个汤布里奇的男人,她的两个弟弟也在他们结束学业之后去那里开展事业。伊丽莎白1721年过世时,她被葬于汤布里奇,她非凡的人格留下了持久的影响。在她的孩子,甚至她的孙子辈中,我们不断发现伊丽莎白的遗产:她的坚定,她对教育收益的信念,以及在一切之上的她对家庭之爱重要性的信念和她对摧毁家庭纽带的憎恶。

  简·奥斯丁的祖父威廉·奥斯丁是伊丽莎白·韦勒的四子。他接受了外科医生的训练,然后就职于汤布里奇,他的弟弟、药剂师汤姆很快也加入了他,一起从事医药行业。威廉二十六岁时娶了丽贝卡·汉普森,她是格洛斯特内科医生乔治·汉普森先生的女儿,也是已故内科医生威廉·沃尔特的遗孀。这对威廉而言是桩好婚配,比他所能期盼的更好。他是个事业发达的年轻外科医生,娶了个从男爵的女儿。他的前景一片大好。

  在接下来的五年中,威廉和丽贝卡生了四个孩子,其中三个活了下来。第四个孩子出生后,丽贝卡死了,留下三十一岁的鳏夫威廉和三个不到三岁的孩子,以及一个十一岁的继子(丽贝卡头婚生的孩子)。他四年后又结婚了。威廉的第二任妻子比他大十三岁,这是个优势,因为四十九岁的她很可能已经过了生育期。但这是个无谓的预防措施。再婚一年后,威廉死了,也许他相信孩子们有了照管他们的母亲。

  他的遗嘱显示出他对祖父不公的清楚认知,也反映出了他母亲对教育重要性的信仰。他将他两个尚无子嗣的兄弟列为受托人,请求他们用他的钱“以我的上述委托人所看来最妥当的方式教育和抚养我的三个孩子”。孩子们一到二十岁,受托人“应该尽量公正,不考虑性

  别或长幼,在扣除和支付了我上述子女的教育费用以及其他必需花费之后,将我上述财产中所有的剩余部分分配给我上述三个孩子”。女孩们和男孩得到的一样多;年纪小的孩子也和年长的得到的一样多。为了使分配绝对公平,他要求先卖掉自己的财产,然后再平均分配钱

  财。这份遗嘱立于威廉再婚之前,而且仍然有效,但他的第二任妻子在法律上具有对房子的居住权,以及在有生之年从他的财富中取得收入的权利。在她死后,子女们才能继承遗产。与此同时,她掌控着一切并且疏远继子们。得有其他人给孩子们一个家。

  威廉的继子威廉·沃尔特现在搬去和沃尔特一家同住,直到他大到可以接收父亲遗留给他的实质性财产。他同母异父的弟弟妹妹们分别是五岁、六岁和七岁,当时极端贫穷,他们自己的亲戚间得有人承担起抚养责任。对孤儿的关爱常因性别而产生分歧。父亲的家庭接管男孩,而母亲家则是女孩。然而,威廉没在遗嘱中提到他妻子的家庭,因此汉普森家不给丽贝卡的女儿提供家庭也合情合理。威廉死时,丽贝卡唯一的兄弟乔治爵士刚结了婚,并打算去牙买加度过余生。汉普森姐妹中只有一位还健在,而她自己有两个孩子,还要照顾另一个姐妹玛格丽特的三个孤女。玛格丽特·汉普森嫁给了牙买加瓜那博的一个种植园主寇普·弗里曼,在1734年返回英国的航程中,他们夫妇和五个孩子都死于一场席卷船舰的疾病。他们的小儿子可能也死于那次旅途。弗里曼仅存的孩子比他们的奥斯丁表亲要幸运,因为他们有钱。他们父亲的遗嘱指定妻子的内弟乔治·寇尔抚养男孩,而妻子仅存的姐妹简·佩恩抚养女孩。简和凯普尔·佩恩本身都是富人,还进入了上层社会的圈子。她是威尔士公主的王室侍女。或许佩恩一家施与了他们的奥斯丁外孙女一些经济援助,但考虑到他们还要教养两个自己的孩子和三个弗里曼的女孩,把奥斯丁的孩子们留给威廉的家庭抚养也并非不合情理。

  在遗嘱中,威廉提名自己的兄弟弗朗西斯和斯蒂芬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弗朗西斯是塞文欧克斯的一个律师,事业蒸蒸日上,有望成为伊丽莎白·韦勒年轻的儿子里最有出息的一个,但他一直没有结婚,而孩子们需要一个母亲。斯蒂芬是个书商,拥有一家位于圣保罗教堂庭院内的书店,他已婚无子嗣,因此孤儿们去伦敦和他们夫妇俩同住。斯蒂芬和他妻子应该教会了孩子们读和写,可能甚至还把他们送进了学校。孩子们新境遇最糟的一方面在于,他们失去了自己的社区,亲朋好友的人际网络,以及韦勒和沃尔特家世代居住的镇子所提供的归属感。斯蒂芬夫妇不能取代孩子们曾在汤布里奇所拥有的更广泛的保障。

  最小的孩子利奥诺拉从未很好地走出阴影。她五岁就去了伦敦,之后几乎再无音讯,直到她近四十五年后去世。她看似并未接受任何类型的职业训练,与斯蒂芬·奥斯丁的亲戚们度过了余生。据说她有些心理或生理上的残疾,由此可以解释她像个隐形人一样的原因。

  她的兄弟乔治,简·奥斯丁的父亲,是三个孩子里最幸运的。在伦敦待了四年,他回到汤布里奇和贝蒂阿姨一家一起生活,由弗朗西斯叔叔出资就读于汤布里奇学校。他有经济富裕的舅舅这个可依赖的恩人,还有代替父母亲的贝蒂阿姨及其丈夫,以及作为玩伴的他们的

  孩子。他父亲的兄弟、药剂师汤姆还住在镇上,有一个也在汤布里奇学校就读的儿子。

  乔治的大姐叫费拉达菲,这个名字在我们现在看来颇为奇特,但在十八十九世纪,它即使不算很普遍,也算合时宜。她常被叫做费拉。她们的哥哥在汤布里奇读书时,费拉十一岁,利奥诺拉九岁。四年后,1745年,十五岁的费拉去考文特花园市场的一个帽商那里学习制女帽。费拉的学徒工作暗示着当时她的处境有多么绝望。她没有恩人支付教育费用,没有像伊丽莎白·韦勒这样的母亲供给衣物津贴,也没有被介绍给有前途的丈夫。贝蒂·奥斯丁有400镑,费拉一无所有。她不得不自己挣面包钱。她在考文特花园市场的学徒工作使她认识到伦敦生活更为粗陋的一面。考文特花园市场是个妓女如鬼魅般出没的地方,她们经常在女帽店正对着的妓院里工作。费拉的佩恩叔婶以及弗里曼表亲看似在她的伦敦生活中扮演了某些角色。费拉和丈夫日后在信件中提到佩恩们和弗里曼们的方式,暗示出他们始终和这两家人维持着友好联络。费拉的丈夫写信给某个弗里曼的女儿,说他会永远对她兄弟约翰·寇璞·弗里曼怀有一种特别的义务,因为约翰早年对费拉的善意。弗里曼没比费拉大很多,他直到18世纪中期才结婚,因此他不大像给费拉提供过家的人。没有具体事例印证他善意的

  切实本质。

  在费拉学习缝纫和制帽,以待某日能用微薄的收入谋生时,她的兄弟乔治正作为汤布里奇学校一个聪明勤奋的学生而崭露头角。1747年乔治十六岁时,他以赢得牛津圣约翰学院奖学金的方式为自己的早期学业添彩。一直以来,他或多或少都以弗朗西斯叔叔的养子身份存在,但他叔叔终于在四十九岁时结了婚,而且立刻生了个儿子,有了继承人,就在乔治去牛津的那年。这件事改变了乔治的前途,虽说他的处境仍然光明而且充满可能性,弗朗西斯叔叔也继续待他如子。

  费拉的人生没有这种希望。1750年,她结束学徒生涯那年,斯蒂芬叔叔过世了。他没什么钱,而且出于荣誉感将之全部财产留给了自己的遗孀。在他的遗嘱中,他为自己无法为亲戚做任何事而道歉,这显然指的是他的侄女们。他死后仅几个月,他的遗孀就再婚了,但她和她的新丈夫同意让利奥诺拉继续和他们一起住,即使利奥诺拉不是她的血亲。或许费拉也继续和他们住了一阵,但事情对她而言很明显,她某天必须养活自己,也许还要养活妹妹。她是时候行动了。

  对于费拉的问题,婚姻是唯一实际的解决方法。她有吸引力,也聪明,而且好像还勇敢无畏。她具有冒险的决心和意志,这是她的绅士弟弟乔治所欠缺的。他们的祖母伊丽莎白·韦勒有这种品质,他们事业进取的弗朗西斯叔叔也同样具备此点。费拉进入大千世界去追寻自己的财富。或许她自己给自己创造了机会,也可能她抓住了别人提供的机会。

  1752年1月,费拉乘船去印度,成了有着嘲讽性绰号的“钓鱼船队”的一分子。“钓鱼船队”指的是出国找丈夫的英国女人们,因为出国赚了钱的适婚男人在国外找欧洲女人做妻子的挑选余地很小。费拉应该明白自身的价值,也知道它们能为自己获得些什么。她年轻美丽,祖父是个从男爵,叔叔是个富有的律师。她由一个伦敦书商养大,并且在考文特花园市场的女帽店受过学徒训练这种事都可以埋葬于过往之中。

  从费拉这方面讲,冒险需要极大的勇气。她从弗里曼的经历中了解到在这样一趟旅途中遭遇疾病或船难的危险性。即使航程中一切顺利,也漫长而难受,可能还会孤单。她离开自己拥有的寥寥几个朋友,前往她举目无亲的一个地方。

  你对费拉想得越多,她就越神秘莫测,她的动机也就越复杂而模糊不清。她可能是个唯利是图的年轻女人,一心想嫁给任何她能捕猎到的富有男人。她可能是个一文不名又有责任心的姐姐,清楚能让自己肩负起供养残疾妹妹这个重任的唯一希望就是嫁给一个有能力而且

  愿意养活她不幸妹妹的男人。她的离开也许是为了逃离对亲戚的仰赖,他们支援她是出于一种沉重的义务感。她的离开也许是为了逃离把整个余生花费在为他人做嫁衣上。

  无论是什么驱使她采取了这个行动,她完成了航程,而且在到达目的地半年后,她嫁给了二十九岁的泰索·汉考克。他是个有雄心的年轻外科医生,旨在通过印度的贸易利润致富。事后泰索向约翰·寇璞·弗里曼表示亏欠其恩情,此举暗示弗里曼支付了费拉去印度的费

  用——一笔昂贵的花销。费拉和泰索·汉考克的婚姻显示:这次冒险是成功的。

  费拉又在印度生活了十年。那段时日的早期,她弟弟乔治一直缓慢而迟疑地向着在世界上占有一席之地而进发。他1754年就职,但只在肯特郡西普堡拥有一个副牧师职位,而没有牧师收入。在1754年至1757年间,他的副业是在汤布里奇学校教书。之后,他回到牛津,在圣约翰学院当教士,也就是大学里的初级学监,他的绰号是“英俊学监”。1761年,出现了一个新的恩人。肯特郡高默舍姆庄园的汤玛斯·奈特给予了乔治史蒂文屯的牧师职位。史蒂文屯是奈特在汉普郡的一处地产。奈特的妻子是简·斯君格的后代,而简是乔治·奥斯丁的祖父约翰·奥斯丁的姐妹。这份给乔治的礼物可能是个标志,标志着有雄心也知道吝啬无益的弗朗西斯叔叔在维系家庭纽带,像他母亲伊丽莎白·韦勒所盼望的那样。对乔治而言,史蒂文屯这份礼物是他和奈特亲戚们亲密联结的开端,这种关系也延续到乔治和奈特家独子托马斯(比乔治小四岁)的友谊中。

  乔治手上终于有了份能维持生活的工作,但他没有立即去汉普郡就任史蒂文屯的牧师职位。他又在牛津待了三年,做乔治·哈斯廷斯的导师和监护人。这个男孩是沃伦·哈斯廷斯的独子,日后作为孟加拉首任总督满载名声、权力和财富。这个孩子为何会被交给乔治·奥斯丁照管是个谜。混合组成谜的,是奥斯丁家和哈斯廷斯家所具有的如此之多又各不相同的可能联结。有推测说乔治和哈斯廷斯年轻时就认识彼此;乔治很快就要迎娶的那个女人年轻时就认识哈斯廷斯(她祖父的遗嘱见证人是哈斯廷斯的祖父);哈斯廷斯的第一任妻子是费拉·奥斯丁的一个朋友,本来打算和她一起去印度,但后来才去。这些里面没有一个是那种关系的起源。证据有建设性,但不具有总括性。

  多年之后,某个奥斯丁家的儿子致信沃伦·哈斯廷斯:“你格调高雅的作品,无论铅笔的还是蘸水笔的,作为模仿和激励干劲的对象,持续吸引我的注意。我永不会忘记自己在翻译一首广为人知的贺拉斯的颂诗并让父亲评论时所体验到的愉悦之情。我欣悦于他细读了你的手稿,并高度嘉许说他肯定哈斯廷斯先生会乐意过目我卑微的小文。”乔治有这样的稿件,确实让事情看上去如此:他和哈斯廷斯年轻时是朋友,两个聪明的男孩谈论他们的作品,相互提出建议,交换所作例子。这份稿件也许是一段友谊的纪念品。哈斯廷斯的叔叔和监护人在肯特郡的联系使这两个男孩很可能在那里结识彼此。奥斯丁家和沃伦·哈斯廷斯的首个确定的关联发生于1759年初,费拉和泰索搬去加尔各答成为哈斯廷斯夫妇的朋友。玛丽·哈斯廷斯的第二个孩子是个女儿,出生于上个秋天,但很快就死去了。玛丽再也没有恢复体力。汉考克们到加尔各答几个月后,她就死去了。

  费拉和泰索还没有孩子,这种状态常暗示着一个糟糕的婚姻。然而泰索有次写信给费拉说“我敢肯定,没什么比太年轻结婚更减短一个女人的生命”,意思是,开始生孩子的年纪过小。或许他们故意等费拉年长些且更适应印度的气候时再要孩子。汉考克是个内科医生,比大部分人都更了解人体生理。1761年12月,费拉生了她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孩子——一个名叫贝琪的女孩,和沃伦·哈斯廷斯襁褓中逝去的女儿同名。哈斯廷斯是贝琪·汉考克的教父。

  谣传费拉是哈斯廷斯的情妇。克莱文勋爵跟妻子写信说毫无疑问费拉“沉溺”于哈斯廷斯,但他没提到哈斯廷斯是贝琪的教父。那看似是个事后假设。哈斯廷斯从未承认过父女关系。费拉的女儿出生前几个月,哈斯廷斯把四岁大的儿子送回英国,让乔治·奥斯丁照管他。这也暗示乔治在哈斯廷斯去印度前就认识他。无论乔治和沃伦·哈斯廷斯是怎么认识的,他被托付照顾和教育这个男孩。

  这么安排现在看着挺古怪,在当时却并不那么非同寻常。牛津学者负责照管、教育孩子的传统悠久。这是学者们养活自己的一种方式。哈斯廷斯男孩本可以让乔治·奥斯丁照管更多年,但1764年秋,那个孩子就死了。当时离乔治和卡珊德拉·李完婚,以及乔治就任汉普郡史蒂文屯的牧师一职,仅有几个月。

  家

  作为她那个时代的一个年轻女性,卡珊德拉·李可堪艳羡。她有继承3000镑遗产的前景,这笔遗产足够保护她不依附于人也不受穷,但不足以提升她嫁给有钱或有地位的人的希望。她的平凡给了她一种独立性。她能保持单身,或嫁给她所选的男人。接受穷乡村牧师乔治·奥斯丁的同时,她用安全感换取了婚姻上的冒险。她的选择并不鲁莽,但这桩婚事带来的不确定性可能需要天才的独创和充沛的活力来应对。敏锐、能干而聪慧的卡珊德拉可能发现这挑战很吸引人。

  她的早期生涯平稳而舒适,没为钱担心过,也没经受过乔治·奥斯丁所经受的剧变和失去。她父亲托马斯·李负责牛津郡哈珀斯登地方的万灵学院,她、姐姐简及她们的两个兄弟在优雅的安妮女王教区长大。在哈珀斯登的生计之外,她父母还有大概6000镑的个人财产,虽然不多,但也不是个小数目,这笔钱由卡珊德拉和姐姐共同继承。乔治和卡珊德拉于1764年4月26日在巴斯的沃尔考特教堂完婚。自从她父亲退休后,他们全家就住在巴斯。她很明智地穿了一件红色羊毛裙,这条裙子将会伴她度过接下来的几年——她已经预计到伴随婚姻生活定然而来的剥夺。新婚夫妇立即起程去汉普郡,乔治在那里开始从事史蒂文屯牧师一职。

  史蒂文屯牧师住宅因年久失修而无法居住,于是乔治租住了迪恩的牧师住宅,离史蒂文屯几里地远。他每年只有100镑收入,以及史蒂文屯生活所附带的农场,但卡珊德拉的父亲在她结婚前一个月过世,于是她母亲很快住到了迪恩,而她无疑给家庭开支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卡珊德拉的姐姐简还没结婚,可能也有不少时间待在迪恩。李夫人还带来了她最小的孩子托马斯。托马斯智力发育不全。他不住在迪恩,而是被安置在附近的一户工人家中。他母亲可以去看他,看看他有没有得到良好的照料。

  迪恩一家迅速开枝散叶。奥斯丁家的第一个孩子是个男孩,在结婚一年内就出生了,接下来的两年又添了两个儿子。1768年1月,乔治的继母过世,而他终于得以从父亲那里继承了1000镑。夏季中旬,史蒂文屯牧师住宅修饰一新,这家人搬进了新居,这里会一直是他们的家,直到乔治·奥斯丁三十多年后退休。卡珊德拉的母亲在他们搬到史蒂文屯之后没几个月就过世了。年底之前,她姐姐简又嫁给了富有的牧师爱德华·库珀,他们家住在哈珀斯登附近,是李家终生的朋友。

  李太太的过世让卡珊德拉继承了遗产。卡珊德拉购置了3350镑的南海证劵。这笔投资增加了家庭收入。他们现在所能期盼的唯一收入增长就是乔治做上迪恩的牧师。他叔叔弗朗西斯在他结婚时给他买了这个职位。迪恩牧师职位直到1773年才有空缺,但奥斯丁一家努力做到了不欠债,过着平静、清贫而忙碌的乡村生活。虽然他们极其担心三个儿子的前途,但他们没有任何表现,除了给每个孩子都谨慎地挑选了一个富有的教父。

  苏珊娜·沃尔特是乔治同母异父的兄弟威廉·沃尔特的妻子。1770年夏初她和自己九岁大的女儿费拉达菲造访了史蒂文屯,费拉达菲取名自她的汉考克姑姑。她回肯特郡之后的几个月里,苏珊娜都和奥斯丁家保持通信,她留下的信件给了我们乔治和卡珊德拉早年婚姻生活唯一真实的一瞥。

  从性情上说,奥斯丁一家不是苏珊娜所寻求的通信对象。对她的口味而言,他们太理性达观,太缺乏感情,而她又太感伤,对他们太不满。乔治回了她的第一封信,因为卡珊德拉和姐姐简一起在伦敦,而简刚生了头胎。在信的末尾,乔治送上了他的爱并且告诉苏珊娜自

  己的儿子们很好,“还有一个会让你惊讶的事,孩子们用伟大的哲学态度来忍耐他们母亲的不在场,我都要怀疑他们不是我的孩子,他们把自己所有小小的爱转向那些在他们身边对他们好的人;对一个充满爱的家长而言,这可能不是一个愉快的反应,但这肯定是上帝为了孩

  子们的快乐而明智地设计出来的”。乔治对孩子们抱持着困惑而不动感情的态度,且为父母的情感期许和现实的理性观察之间存在的差异而高兴。他把三岁、四岁和五岁的儿子们的“伟大哲学”归功于上帝的设计,但他和卡珊德拉,如此达观且对不达观的人如此不耐烦,也许已经以身作则地把这种做法教给了孩子们。

  苏珊娜自己可能也从一两课中受益。她是个抱怨者。在下一封信中,她哀号没有讨人喜欢的邻居,而从伦敦回家的卡珊德拉简略而不无同情地回复道:“我亲爱的姐妹,我的确最真心地同情你孤独的境遇,若命运将我们置于同一住区,我会极其高兴。”但命运没这么做,所以如此而已。

  苏珊娜抓着这个话题不放,说她知道奥斯丁家延迟去肯特的拜访,原因是沃尔特的邻居不值得一见。这次卡珊德拉回复得更直截了当:“我祝福我亲爱的沃尔特兄妹离我们住的地方不超过三十英里,而不是现在的八十英里。相信我,是‘距离’,而不是你住的地方,妨碍我们如我所愿那样经常造访。从你的角度说,我祝你搬离那个教区,因为我认为你住在其他任何地方都会比在那里快乐,但对我而言,此事无关痛痒。我对你的邻居所知甚少,也不关心,他们永远不会阻碍我过来,因为我是来拜访你,而不是他们。”她纠正了苏珊娜,苏珊娜把她自己对邻居的情感强加于奥斯丁一家,更糟的是,混淆理性与感觉。奥斯丁一家不去拜访肯特的沃尔特的真实原因是理性的,而非感性的。去肯特太远。

  实际上,从理性的角度,卡珊德拉还能说很多:不单是距离将他们与肯特隔开;他们有三个孩子,而且她怀上了第四个;奥斯丁家相对贫穷,乔治还有个要求他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职业。想想这些事实,卡珊德拉只提到距离问题,几乎可说是体贴细致且沉默寡言了。

  奥斯丁自己当下所面临的麻烦事应该让苏珊娜对自己家的不满显得格外微不足道。乔治7月的信件中提到了他和妻子所面临的困难:他们四岁大的小乔治身体不健康,没有正常发育。苏珊娜问起过那个孩子如何,而乔治回信说:“我必须感谢你对小乔治情况改善的仁慈祝愿。只有主知道要走多远才能渡过难关,但就我现在所能形成的判断而言,我们不该对此事太乐观。听天由命吧,我们至少有个安慰,他不是个坏的或邪恶的孩子。”即使对这种感情主导的话题,乔治也达观而不动感情,虽然温柔。

  几个月后卡珊德拉写信说他们已经或多或少放弃了男孩不残疾的希望:“我可怜的小乔治今天要来看我,他看起来很棒,虽然他最近发作了一次。这离他上次发作快有一年了,所以疾病有望已经离开了他,但现在我不该用这种想法来取悦自己。”她似乎在暗示男孩已经和家人分开住了,就像他在余生所处的状况那样。他和母亲残疾的兄弟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可能从他离开史蒂文屯起,那户人家就开始照管他了。对奥斯丁家来说,这不仅在情感上是个沉重的损失,而且还带来了财务上的牵连。像他教父泰索·汉考克事后的直言不讳,小乔治应该“按照没抱一丝他能养活自己的希望的方式供养着”。奥斯丁家应该是找到了看护他所需要的钱。

  汉考克一直在担心钱,他主要的关注点就是赚一笔钱留给自己的女儿贝琪。他和妻女1765年回到英国,指望靠他在印度获得的财富生活,但三年后事情就很清楚了,英国的生活比他们预计的更昂贵。1768年他回印度努力赚更多钱,费拉和贝琪则留在英国。她们常去史蒂文屯拜访奥斯丁一家。费拉规律地写信给他汇报奥斯丁家添丁加口,而泰索的回信带着越来越多的不赞同和不理解。他无法理解乔治和卡珊德拉何以如此不负责任——在他看来。

  当费拉写信说卡珊德拉于1771年生了第四个孩子时,泰索回信道:“我的奥斯丁兄弟姐妹们一切安好,我感到衷心快乐,但我不能说他们家庭人口迅猛增长的新闻让我很愉快。”他收到这个消息时,卡珊德拉已经再次怀孕。她终于在1773年1月初生下了第五个孩子,是个女孩。泰索简明扼要地评论道:“我该为听闻你为史蒂文屯所发生的事而去那里抱歉,我怕乔治会发现组建家庭比供养他们要容易。”泰索还没到五十岁,但他的健康被工作、忧虑以及印度严酷的气候所毁坏了。他没能活到回复奥斯丁家1774年添丁新闻的时候,奥斯丁生第二个女儿前一个月他就过世了。奥斯丁家的次女生于1775年12月16日,名字跟了她的库珀阿姨。简·奥斯丁是奥斯丁家八个孩子中的老七。

  泰索·汉考克的死讯传到史蒂文屯时,简只有六个月大。她两岁前,费拉姑姑和十五岁大的堂姐贝琪出发去了大陆,最终定居法国。费拉和贝琪没再进入简的生活,直到1786年她十一岁生日的时候。传言费拉和她女儿早在泰索死前,贝琪只有七八岁的时候就去过法国。泰索当时认为这是个好主意,因为他写信跟费拉说:“贝琪很快就会太老,老到没法伤风败俗地学法国人的轻浮或荒唐。”或许费拉1777年忘了这个警告。

  她们离开英国最不可能的原因就是住在国外不如国内费钱。泰索没赚到他梦寐以求的大钱来留给妻儿,这个失败让他在人生尽头无比沮丧。要说在这点上有什么让他心灵平静,那都来自他的朋友沃伦·哈斯廷斯,因为哈斯廷斯给了教女贝琪10000镑信托基金。泰索担心的原因是,他认为自己的妻子没有商业头脑,难以靠打理信托基金获取足以生活的收入。

  他有次带着几近温柔的遗憾心情写信跟费拉说:“你知道你在管理这样复杂的事务上有多无能。哦,费拉,如果先前那些挥霍掉的时间,能有一点点被用于获取必需的且最为有用的会计知识,我们俩就都会快乐了。”为了确保他们的女儿拥有他认为她母亲所缺乏的实用

  技能,泰索坚持把写作上的指导作为贝琪教育的一部分:“我要求你让她受到用钱能买到的最好的写作指导,同时让她尽快开始学习数学。她的其他成果都会给她增光,但这些是绝对必需的。”汉考克死时,他的律师约翰·伍德曼致信沃伦·哈斯廷斯:“我很抱歉发现汉考克先生的事务情况如此糟糕,他所有的影响不会比还清这里(英国)的债务更多。”看起来伍德曼和哈斯廷斯都计算错误。在费拉和贝琪离开英国去往大陆之前,伍德曼向费拉的银行账户支付了3500镑,另一笔4800镑则通过东印度公司账单的形式处理。这些钱显然是

  处理泰索在印度的财产所得来的。当然,可能是哈斯廷斯自己提供了这笔钱,假装这钱来自汉考克。不管这钱源自何处,费拉现在是个富孀,而贝琪因为继承权的缘故,也同样富裕。

  奥斯丁们没有分享汉考克们的世界化雄心,但当他们的最后一个孩子查尔斯1779年出生时,他们谨慎地请乔治的富裕表兄约翰·寇璞·弗里曼做他的教父。弗里曼唯一的儿子三年前死了,所以有一笔财产没有明确的继承人。乔治和卡珊德拉无法忽视如此有希望的前景。弗里曼1734年从父亲那里继承了牙买加的种植园和奴隶,1788年他过世时仍拥有它们。奥斯丁家的人理论上持有反奴隶制的立场,但一关乎到他们儿子继承弗里曼有污点的钱时,就是另一码事了。

  弗里曼住在赫特福郡,而不是牙买加,但无论如何那地方都离奥斯丁家太远,无法让他的教子查尔斯和他有任何实际性的关联。弗里曼死时把财产留给了他监护人的儿子乔治·科尔,乔治和他没有血缘关系。那个联结应该出自奥斯丁家表示尊重的爱与感激之情。

  查尔斯出生的那年,他最大的哥哥詹姆斯离开了家。詹姆斯聪慧、刻苦,当圣约翰学院1779年有个空缺时,他仅十四岁就被父母送去牛津就读。他有创办人家族奖学金,因为他母亲有着佩罗特家族关系,此关系源自学院创始人托马斯·怀特爵士的姐姐。卡珊德拉的家庭和牛津大学的这层联系对史蒂文屯的奥斯丁一家而言是个格外有利的联合。詹姆斯准备追随父亲的职业规划。他在智力和性情上都适合当牧师,通过适当的教育,他有朝一日就能接下父亲的衣钵。

  詹姆斯还有另一个远景,这个前途源自他母亲的佩罗特亲戚。奥斯丁夫人的母亲简·沃克尔由她的外祖父母带大,对她的佩罗特叔婶们而言,她几乎是另一个姐妹。几乎可以肯定,是她舅舅亨利·佩罗特和托马斯·李的大表姐玛莎·鲍彻的婚姻撮合了奥斯丁夫人的父母。她的哥哥詹姆斯·李-佩罗特(詹姆斯·奥斯丁就取名于他)在他还是个男孩的时候,就从佩罗特叔叔那儿继承了一笔财产,同时把佩罗特加到了他的名字上。

  李-佩罗特1764年结婚,但直到1779年他和妻子仍无子嗣。随着年月流逝,这个事实定会让奥斯丁家有那么点小满意。詹姆斯的双亲理所当然地认为若李-佩罗特没有孩子,詹姆斯就会是他舅舅的继承人。这个可能性将詹姆斯标记成为弟弟妹妹们潜在的恩人。但上天(像奥斯丁们这么叫的)充满惊奇。詹姆斯的弟弟爱德华是家里的第三个儿子,他命中注定要扮演这个角色。詹姆斯去牛津的同年,托马斯·奈特,奥斯丁先生的表亲,也是史蒂文屯地产所有者的儿子,在蜜月期间拜访了牧师住宅。四十四岁的他刚刚迎娶了二十六岁的凯瑟琳·纳齐布尔。奈特夫妇一下就喜欢上了十二岁的爱德华,并邀请他陪他们一起度过余下的结婚旅行。这件小事有种无法回避的古怪气息包含其中,就好像奈特夫妇已经知道他们会无子嗣,于是来史蒂文屯购买一个儿子。这个吉利的开端之后,奈特夫妇常邀请爱德华去高默

  舍姆——他们在肯特郡的地产。他们有次还派自己的马车夫带着一匹小马去汉普郡,以便爱德华可以骑着它去肯特。那匹小马被牵到牧师住宅交给爱德华时,他的三个兄弟都在家。最小的查尔斯可能只有一两岁,而五六岁的弗兰克就在这次下决心要拥有一匹自己的小马。家传的故事是,活泼好动又天资聪慧的弗兰克在七岁时想办法花一镑多钱给自己买了一匹小马,穿着一件用母亲的红色毛料结婚裙改制的粉色大衣骑马纵狗打猎,并在两个季节之后为赚钱卖了小马。但是年纪大点的亨利记住了奈特夫妇送来给爱德华的小马。十岁左右大的他不止看到了小马本身。他不仅仅想要小马,他还想要小马所代表的整个生活方式。

  在父亲眼里,亨利是男孩中最聪明的;在他妹妹简眼里,他是最有趣而迷人的。在亨利和爱德华还是孩子的时候,奥斯丁夫人就评价说亨利看起来更为年长,因为他这么高大,而爱德华这么小个。看到他哥哥被拣选成为富人,聪明而迷人的亨利应该体会到了嫉妒的强烈

  冲击,甚至还有一点苦涩的不公平感。看到他哥哥被拣选成为富人,或许那匹小马被牵来时,亨利首次感到了体内世俗雄心的蠢动,而这雄心将会是他人生的巨大推动力。他拥有激励他姑姑费拉和叔叔弗朗西斯的那种内在火花,他有种注定要做一个富人的感觉。

  爱德华在高默舍姆待的时间越来越长,奥斯丁先生担心儿子学业上正在落后。但精明的奥斯丁夫人察觉到这是学业必须让位于金钱的时刻。她建议丈夫让男孩去堂兄妹那里学习。这是个天才的举动。老奈特先生死于1780年,两三年后他仍无子嗣的儿子和儿媳正式收养爱德华并立他为继承人。奈特夫妇对奥斯丁全家都有着最高的评价。虽然他们收养了爱德华,但如果爱德华死时无子嗣,托马斯·奈特就把他的遗产留给奥斯丁家活着的最长子。此举切实保证了会有一个男孩接收奈特家的财富。实际上,托马斯·奈特把他的财产留给了史蒂文屯的奥斯丁家。这个意外之福让詹姆斯从叔叔李-佩罗特那里继承财产的可能性变得不那么重要了,至少对史蒂文屯这家人的利益而言。奈特家比李-佩罗特家要富有得多,爱德华会是全家人最大的希望。事情的转变愉快而鼓舞人心。家里人打算在时机成熟时让亨利跟着詹姆斯去牛津,继而任职,而爱德华则为他的生计花钱购置职位。

  简在1783年之前的生活鲜为人知,但我们可以重构一些史蒂文屯的生活场景。1773年,即简出生前两年,乔治·奥斯丁为了增加家庭收入,开始接收寄宿生。这是个可以边教育詹姆斯边赚钱的好办法。奥斯丁先生教男孩们读书,而奥斯丁夫人则对学生们和她的亲生孩子们履行管家、建议人和母亲的职责。

  说到正规指导,奥斯丁先生据说相当有教学天赋。弗兰克日后回忆起父亲“在非同寻常的古典学养与一种总体高格的文学品味中,加入了无与伦比的悦人脾性与绅士礼仪”。奥斯丁夫人的天才属于不同种类。她能干、精力充沛且理智冷静。她有种即兴创作诗句的才能,也惯用这种能力哄男孩们开心。

  当她还是个孩子时,她曾祖父迪奥斐洛·李——牛津贝列尔学院的院长——曾称她“家庭诗人”,现存少数她为史蒂文屯的学生们所作的诗歌为她在他们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勾勒出一幅轻快的画面。当吉尔伯特·伊斯特不断找借口拖延回史蒂文屯学习时,奥斯丁夫人给他寄去一封诗文信催促他回归。她以一段对关心之情欢快的表述开始诗篇:

  “你史蒂文屯之友

  绞尽脑汁亦无有

  得讯伊斯特方场;

  众人极为害怕

  他将不再到来,

  别离已逾九周长。”

  接着用六句诗讲述了史蒂文屯的学业和家庭的工作及游戏之后,她用一个赞扬和一个问题引出了主旨:

  “你舞技出众,

  观者皆明,

  轻捷穿行人丛;

  但行祈愿,

  莫仅纵乐双脚

  轻忽堪怜头脑。”

  另一首诗明显来自两个男孩给她丈夫的请愿书,请求他处理屋顶上一只唧唧喳喳乱叫的风信鸡,那玩意儿吵得他们晚上无法安眠,以致白天疲劳得无法学习:

  “亲爱的先生,

  我们恳求、请求和要求你

  清除那打破夜晚休憩的悲伤烦扰

  我等头顶吱嘎古老风信鸡

  辗转反侧难入眠。

  悲泣呜咽嘈杂鸣

  深重搅扰两霉孩

  望你闻言莫有愠

  夜无眠致昼难学。”

  在叙述男孩们的问题时,无论是对投入学习的不情愿,还是对解释无法学习的理由的犹豫,这种轻松幽默的方式应该让她在学生中很受欢迎。但至少有一个学生像弗兰克·斯图亚特一样感觉受到了轻视,因为她没写过关于他的诗。她的答复是关于他为何没有引发她灵感的一首诗,奥斯丁夫人没有比对待她嫂子沃尔特的哀号更客气,没有纵容一个学生小小的嫉妒心。她简洁告知了男孩激发她灵感的必需条件:

  “哈!朋友弗兰克

  为何你看上去如此空白

  如此令人惊奇地不满?

  每次幸运一击,

  每回趣致一笔,

  皆出自那些看似已有准备之人。

  欢乐的缪斯

  在此拒绝

  出借她仁慈的协助;

  她无法承受

  严肃气氛,

  因此明智疏离。

  然而我须得写

  恰于此晚,

  否则你的面目将更添暗淡;

  而我该受

  你们斥责

  责我赋诗出自偏爱。

  但,哦,赶走

  此种想法,

  因其待我不公;

  我永在心

  规则所言

  ‘待人要旨在于其人之本’。

  而今我的朋友,

  我祈祷你松开

  那皱紧甚久之眉;

  永不打破

  (为你自己)

  以下约法。

  我在此裁决

  你或是他

  都不该再被冒犯;

  或将不再

  感到受辱

  实则无意于此。”

  比起她对待沃尔特夫人的态度,她对斯图亚特大师要更温柔些,最后几句诗行算是一种道歉,但仍然有那种感觉,即斯图亚特像沃尔特夫人一样需要少感情用事,需要更加理性。如果斯图亚特想要一首有趣的诗,那么他自己先得欢乐且具有良好的幽默感。

  奥斯丁夫人快乐地管着学生们,其中包括她自己的儿子们,没有理由假设她对女儿们有任何怠慢。不过,考虑到要照管这么多人,她可能没有足够多的时间给予每个值得关注的个体。在一间充满着吵闹、麻烦的男孩的屋子里,奥斯丁夫人可能有时很难找出时间教育女儿。这也许部分解释了奥斯丁夫妇1783年春决定把女儿送去接受更加正规系统的指导的原因。

  这个计划似乎源自奥斯丁夫人的姐姐简和姐夫爱德华·库珀。库珀家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和他们父母同名,也叫爱德华和简。他们十二岁的女儿和她的表亲卡珊德拉与简一样,迄今为止都在家受教育。

  库珀医生有个孀居的妹妹住在牛津,她愿意接管侄女简·库珀和两个奥斯丁家女孩的教育任务。没有证据显示她为经济所迫而接收学生——她从她母亲那里继承了6000镑,这笔钱对一个无子嗣的寡妇而言可算得收入颇佳。也许考利夫人——或她兄弟这么认为——教育和照看女孩们这项活动对教师和学生一样有利。一个有时间、有钱、有精力却没有孩子的女人需要一件事做。

  因为他们儿子爱德华最近的天赐财富导致奥斯丁家不会忽视这处境的另一方面:一个有6000镑财产的没有孩子的寡妇有可能对他们的一个女儿感兴趣,然后决定让她做自己的继承人。实话说,这种可能性相当微茫,毕竟简·库珀是考利夫人的侄女,选继承人的话也明显该选她,不过库珀医生是个富人,已经能够给女儿提供一份体面的嫁妆。奥斯丁们把女儿送到考利夫人那里去也不会有任何损失。她们会比在繁忙的史蒂文屯家庭里得到更多指导,还能有她们喜爱的表姐做伴。这个计划看似对参与其中的每个人都绝对有益,并且如果考利夫人和奥斯丁家的一个或两个女孩产生感情的话,甚至还可能更有利。对父母亲而言,这看上去应该是个非常理智的安排。但三十年后,简·奥斯丁稍稍提到了自己被送往考利夫人处的感受——她不高兴离开自己的家庭。

  1813年,简结束《曼斯菲尔德庄园》的写作后仅几个月,她意识到弟弟查尔斯的女儿凯茜身上将要重演她自己的童年境遇。查尔斯是个海军军士,而他们一家人都住在希尔内斯港里他工作的船舰上。但是凯茜常常在冬天的风暴里晕船。简和卡珊德拉建议查尔斯夫妇把孩子送来和她们同住,但凯茜不想去,于是简关切地致信卡珊德拉说:“妈妈(查尔斯的妻子)这方最主要、也确实是唯一的困难十分合情合理,孩子十分不愿离开他们。跟孩子提起这事时,她一点也不喜欢这念头。”简知道“合情合理”这个词能有力支配姐姐的想法。

  但对卡珊德拉而言,感情并没有多少权重,她的判断基于此事能否给凯茜和她双亲带来常识性的便利。简了解姐姐的固执,当她听说几周后查尔斯一家会去和母亲姐妹们一起过圣诞,就向卡珊德拉强烈要求道:“如果可怜的凯茜痛恨留下,不要强迫她。”简在做的事是她小时候没人为她做的事——她坚持女孩自己的感受应该被置于任何理性或实际考量之上。孩提时的简·奥斯丁应该想过该基于她自己的感情来处理去考利夫人家的事。当她1813年将近四十岁时,她仍旧感到自己是对的,甚至准备不同意她姐姐的看法,而她对那些判断几乎一直是顺从的。詹姆斯·爱德华·奥斯丁-李在他的回忆录中写到简·奥斯丁姑姑时,如此评价简对姐姐的顺从:“这种感觉一直存在,甚至在她力量的成熟期亦如此,享受着不断的成功,她仍说卡珊德拉是个比她更明慧、更好的人。”简坚持己见,因为她强烈认同此点。

  但对卡珊德拉而言,感情并没有多少权重;她的判断基于此事能否给凯茜和双亲带来常识性的便利。简了解姐姐的固执,当她听说几周后查尔斯一家会去和母亲姐妹们一起过圣诞,就向卡珊德拉强烈要求道,“如果可怜的凯茜痛恨留下,不要强迫她。”

  简在做的事是她小时候没人为她做的事——她坚持女孩自己的感受应该被置于任何理性或实际考量之上。孩提时的简·奥斯丁应该想过该基于她自己的感情来处理去考利夫人家的事;当她1813年将近40岁时,她仍旧感到自己是对的,甚至准备不同意她姐姐的看法,而她对那些判断几乎一直是顺从的。詹姆斯·爱德华·奥斯丁-李在他的回忆录中写简·奥斯丁阿姨时,如此评价简对姐姐的顺从:“这种感觉一直存在;甚至在她力量的成熟期亦如此,享受着渐长的成功,她仍说卡珊德拉是个比她更明慧更好的人。”简坚持己见,因为她强烈认同此点。

  1783年,她的双亲不认为她不愿离家是个“合情合理”的难处。合情理的事就是让简去考利夫人那。考利夫人不仅是奥斯丁夫人的嫂子,还是个一辈子的熟人,和奥斯丁夫人在哈珀斯登的邻里间一起长大。此外,在牛津的詹姆斯可以帮忙留意自己的妹妹们。确实,简还太小,不到去学校的年纪,即使是对去考利夫人那这种非正式的求学而言也太小,但有时不到七岁的学生也被送到史蒂文屯就读。简能受到更好的教育;委婉地说,她甚至可能成为一个继承人。

  我们不知道考利夫人那是个什么情况,但它不是家,而且还有几分学校那种的偶然不定的氛围。仅几个月后,考利夫人就和女孩没一起搬去了南安普顿,九月份镇上爆发了一场“腐败热”(流行性脑脊膜炎)——也可能是斑疹伤寒。奥斯丁姐妹们都病了,但考利夫人没通知她们的父母。然而,简·库珀给她母亲写了信,于是库珀夫人和奥斯丁夫人急忙赶来南安普顿看女儿。

  卡珊德拉和简复原了,但她们的库珀阿姨倒下了。她患热病死于十月,留下可怜的十二岁的简·库珀,知道自己无意中导致了亲生母亲的死亡,全怪她在南安普顿发的警报。简·库珀还在家和丧妻的父亲在一起,而简·奥斯丁和卡珊德拉回到了史蒂文屯。

  考利夫人显然搬回了牛津,这让她起初去南安普顿的理由更加晦涩不明。她1787年秋卒于牛津,财产留给了她的兄弟,回顾往事即可预见此事。她请求被葬在亨里的库珀家族墓穴,虽然她丈夫葬在牛津。

  简在家很快发现了一种新乐趣——与阿什牧师住宅的邻居安妮·勒弗罗伊的友情。对简这种年纪的小姑娘而言,安妮不是个玩伴。她是教区牧师乔治·勒弗罗伊三十四岁的妻子。他们五月份带着两个年轻的孩子住到阿什,当时简和卡珊德拉正和考利夫人一起住。勒弗罗伊家的女儿比简小四岁,虽然简也很喜欢露西,但她母亲才是她珍视的朋友。勒弗罗伊夫人是个理想人物,我们能在简·奥斯丁所有女主角的错误和不完美中辨认出她。简在一首勒弗罗伊夫人的性格速写诗里表达了这种理想,这首诗写于她朋友死后多年:

  “我见她在此 带着所有仁爱的微笑

  她的面容爱意脉脉 她的音调甜美,

  嗓音容貌几近神圣。

  表情,和谐,如同完满。

  听!它并非孤独鸣响,这感觉,

  这灵魂中的天才,品味和温柔。

  这心地纯粹温暖去矫饰,

  而纯洁的心灵冠居一切之上。”

  在简眼里,安妮勒弗罗伊代表了理智与情感,才智与心地,知觉与感觉的和谐与平衡。这种描述过于模糊和概括,很难让我们脑海中形成勒弗罗伊夫人的清晰画像,但有一件事很特别:她挑出简这个孩子作为格外兴趣的目标——“我早年所受她的偏爱”,像简在她的诗里所说。勒弗罗伊夫人的“偏心”不仅仅是种抬举;它对一个还缺乏自信的孩子而言是种重要的肯定。

  安妮的兄弟埃杰顿·布里奇斯在他的回忆录中评价道:“我记得那个小说家简·奥斯丁,一个小孩;她和勒弗罗伊夫人十分亲密,还受到她很多鼓励。”安妮对诗歌有极大的热情,也许是她——而非读小说的奥斯丁家人——在培养简对诗歌的热爱上功不可没。布里奇斯写他姐妹“诗歌上的品位精致细腻,几乎能够发自内心地复述主要的英国诗歌,特别是弥尔顿,蒲珀,柯林斯,格雷以及莎士比亚的诗文段落;而她自己作起简单诗节来也得心应手。”布里奇斯对他姐妹作品的评价高到足以让她的两首诗歌在她婚前公开发表。

  在《诗意记存易逝诗文》中,出现过两首由“布里奇斯小姐”所作的诗歌。在他给第三版做的“广告”里,我们可以管那个叫前言或简介,编者评论道:“致S.E.布里奇斯先生,编者在不少有价值的辅助上对他亏欠良多。布里奇斯小姐与比弗博士的诗歌均由此绅士润色。”在她的一首诗中,作者为了押韵的需要提到自己是安娜(而非安妮)。

  两首诗都证实了简·奥斯丁在她自己的诗里对勒弗罗伊夫人给出的观点——但第一首诗是个出于理性而非感性的作品,透露出一种机智感:

  见某些男学生在坎特伯雷青草地上演奏鼓、横笛等

  哦,战士们这有个迷人的队列,

  拿着鼓和横笛前进,

  像他们的彩带,轻浅虚浮,

  年轻的心灵在欢跳!

  或许在这非凡队列中

  某些未来的沃尔夫在织就,

  时光磨炼稚嫩手,

  青春玫瑰凋零时。

  那边的小精灵,立于高柱,

  一巨人尾行青涩之人,

  当支撑物抬高他形体,

  人们便见他愚幼思维:

  因此,当被财富或出生托高,

  去填补一个崇高领域时,

  闲荡纨绔子弟价值的贫瘠,

  应会显得更清楚。

  这幅超然、趣致、观察敏锐的小插图显出一种简·奥斯丁会喜爱的心灵游戏,即用挖苦的讽刺视角去看待那种甚至在小男孩身上都明显表现出来的雄性的铺张排场与装腔作势。简应该在她兄弟和她父亲的学生们身上见过很多这种表现。

  但第二首诗显出了女性思维不那么超然和讽刺的另一面。这个作品平平无奇,没有真的比简·奥斯丁写勒弗罗伊夫人的那首诗给我们更多对作者的了解。头两个诗节让我们充分感受到安妮·勒弗罗伊处在一个不那么兴致勃勃的模式下:

  K.B.小姐的诗意书信

  1776.8

  乡村风景,宁静祥和,

  那儿没有浮夸的求爱者,也没有闪闪的美女,

  那儿我们无害的时光满载着书籍和工作,

  一次平静漫步就是我们的最高喜悦;

  我的朋友能期待何事?我徒劳奋斗:

  所有努力都不能获得活跃的思想。

  然而仍有一真理,这些愚蠢诗行或能证实,

  我的小猫享有了多少她的安娜的爱!

  沉思着,我迷失于孤独场景,

  或向公正的丹东弯折思索之法;

  欢愉场景,近来魅惑众人眼,

  幻想呼号升起,轻快可爱;

  再次,我和着音乐织出舞蹈;

  再次,我欢快踏出眩晕旋转;

  轻率而欢乐,我加入快活人群,

  或微笑倾听恭维话的柔和乐曲。

  在这里,有关系的不是诗的质量,而是这诗告诉了我们安妮·勒弗罗伊的什么。她愿意透露自己的情感,愿意显露自己,不带自我保护的讽刺铁甲。和她的朋友在一起时,简也可以卸下防御,忘记隐藏尖锐感情的需要,而在机智的母亲和爱捉弄人的长兄面前,这种情感流露可能会把她暴露在嘲弄中。奥斯丁夫人犀利有趣的小诗显示,史蒂文屯处理感情的方式哲学化,讽刺化,且带有一种尖酸的怀疑态度。勒弗罗伊夫人更温暖,也更容易真情流露。简深深牵挂着自己的家庭,但她也需要一个地方,离开讽刺性的家庭环境,甚至是离开她崇拜的姐姐,具有完美的理性和自控力的姐姐。她与勒弗罗伊夫人的密切关系给她提供了这么一个地方,而她发现那里有个感情上的同伴,这个同伴还兼具理性。

  或许她最初受阿什吸引的原因是勒弗罗伊夫人关注她,而在忙碌嘈杂的史蒂文屯家庭中,她父母没有时间提供这种关注。简享受在家的活泼和快乐,爬树滚草坡,父亲学生玩耍时的嬉笑大叫。但阿什是个不同的地方,提供了一种不同的愉悦感。牧师住宅是个高雅的绅士居所,外表和氛围上都是,非常不同于粗放、带点拖沓和喧哗的史蒂文屯。简在阿什发现了更安静的乐趣,和平与秩序,一个有自由和意向对她感兴趣的朋友,一个渴求一点特别关注的聪慧热情的孩子。

  她与勒弗罗伊夫人盛放的友谊在1785年春被打断了,奥斯丁家再次决定把简和卡珊德拉送往学校——这次是所真正的学校。这个计划可能又是库珀医生提出的。他儿子爱德华在伊顿读书,他或许认为女儿和表亲们一起在学校会比独自在家和悲伤的父亲一起更开心。他选了雷丁的修道院学校,因为他在妻子死后那年搬到了桑宁,而桑宁是雷丁附近的一个村。他能经常看到女儿和侄女们,还能在放假期间不时在牧师住宅逗她们玩。

  修道院学校不是个高端学术机构,而据说是个舒适随意之处。女校长莎拉·拉·图尔出生于哈克特,她认为取法文名字给学校带来声望。她是位热心、有点怪异的女士,有一条腿还是木头的。对这个奇怪的附属器官,女孩们应该会感到着迷并充满猜测。她是怎么失去真腿的?她能浮在水面上吗?

  拉·图尔夫人热爱剧院,而且特别喜欢八卦演员。或许简从她那里开始习得自己广泛的戏剧知识,这些知识通过她对戏剧场面的杰出控制和洗练而有活力的叙事进入她的小说。简在信中对她的学校生涯所做过的唯一暗指是引用一句学生们最爱的说法:“我被它笑死了。”她和卡珊德拉继续在修道院学校待了一年半。

  1786年圣诞简和卡珊德拉回家时,史蒂文屯在她们看来应该几乎是空荡荡的了。亨利和查尔斯是家里仅剩的两个男孩。弗兰克四月就离家去了朴茨茅斯的皇家海军学院。这个沉稳上进的十二岁男孩正准备成为一名海员。圣诞假期间他会回家一小段时间。詹姆斯和爱德华都出国了,虽然詹姆斯的旅程相比弟弟而言不那么广泛且尺度也较小。

  奈特夫妇认定一个宏大的旅程比死待在大学里更为匹配爱德华的才能与前程。在此期间他的肖像在罗马绘制。我们在画里看到的是一个浮华矫饰又目空一切的年轻大老爷们。爱德华现在是个潜在的年轻富人,高默舍姆庄园的继承人。但画家描绘出的是模式化观念中他在生活中的地位,而非爱德华本人。

  爱德华1786年8月花了一个月在瑞士,记了一本关于自己印象和历险的旅行日志,这是一小本厚纸板装订的书,题目写在书脊上,而封面在作者手上。它读起来不像你写给自己的日志——它更像一封信,作者在写信时脑海里有个收信人。他可能把日志送回了英国供家人和奈特夫妇娱乐。或许简从修道院学校回家时读了它。爱德华是简的第一个让我们得闻其声的兄弟,他的日志中分明回响着著名的简式风格语言。基于我们已有的证据,爱德华是家中才华仅次于简的作家,她应该赞赏他的技巧并从他身上学到了东西。

  爱德华的写作风格不正式且带有口语性,他句子的流动自然而不做作。状态最佳时,他像简一样顽皮,享受在一个平淡无奇的观察里顺进一个不期然的词句而达到喜剧化的逆转:“清晨走在镇上,那是迄今为止我所见过的最整洁的镇子,由两两拴着的犯人每天清扫街道,除去碍眼或刺鼻的垃圾来不断保持良好的清洁,犯人们被判了一些年的刑,有时是终身监禁。”

  他描写瑞士漫游中某个普通夜晚的住宿:“我们住的舒适,但比平时睡得时间长,因为这次睡眠不用忍受床的糟糕,房间的密闭,以及跳蚤的数量,于是我们中的大多数人抓住时机得益其中。”他也能对自作自受造成的不舒服付之一笑。“我继续散了几百码步,到一个大雪堆前,好奇在八月份做雪球会怎样。我为自己的好奇付出了双脚湿透的代价,然后心满意足地回家发现晚餐已经摆好了。”他用巧妙的肯定魔术般地变出一个场景,并给它一种幽默的转换:

  “经过晚餐,我们发现了一些棒极了的羊奶凝乳和乳清,以及可以容忍的面包,我们在窝棚做猪圈的敞开部分吃了这些东西,与此同时,一头健康的老母猪在一个角落里惬意地享用着它的那份乳清,而我和两三个肮脏的德国人在另一个角落里享用我们的…在我们的猪圈里吃完晚饭之后,我们露天打了个小盹。”

  他的评语不单单是直截了当的搞笑。他能将自己的讽刺对准读者。他知道家人对他们富儿子的大旅行应该会抱有什么想法,而他带点邪气地揭穿真相并乐在其中。他和母猪在猪圈里吃猪食,睡在闷不透风的房间的坏床上受跳蚤骚扰不休。他娇惯奢华的海外生活就这么多。

  爱德华才华的证明仅存于他的日志中,但这才华稍稍预示了简的天赋,而这天赋将会发展成天才。她1786年圣诞回史蒂文屯的家之后,很快,她就开始写作了。

  剧景

  1786年圣诞假期允诺了很多激动人心的事:费拉·汉考克和她女儿自从她们1777年住到法国去之后,将会首次出现在场景中。贝琪现在二十五岁,已经把自己改造成了一个法国女爵,伊莱扎·德·弗里德。她1781年嫁给了让·卡波特,德·弗里德伯爵,并于1786年夏初启程去英国,因为作为对妻子的嘉奖,她丈夫想让他们的孩子出生在那里,至少在她的故事版本中是如此。然而,那个名为哈斯廷斯的婴儿七月出生在了加来,名字取自伊莱扎无子嗣的教父与恩人沃伦·哈斯廷斯。他们终于继续旅程到了伦敦,而就在圣诞前伊莱扎和母亲到达了史蒂文屯,带着她白胖的婴儿和给简的礼物,12月16日是简的十一岁生日。礼物是一套名叫《孩童之友》的法文书,每册上都标注着1786年12月18日的日期。一卷上题记道:“致亲爱的简·奥斯丁”,看上去出自她阿姨之手。这种混合了法文和英文的矫饰把这两个女人的两种风格都捕捉到了点——时尚的法语“致”(pour)与熟悉可亲的英语“亲爱的”(dear)。

  简欣喜若狂,她可能还惊讶于自己会如此。换句话说,她惊讶于自己迷人的堂姐会对她用心。几年后,詹姆斯·奥斯丁写了个故事,故事关于一位富有而世俗的女人(在法国受的教育)去她堂亲的乡间牧师住宅拜访。叙事者塞西莉亚是牧师的一个女儿,她坦白说:“我无法不带着畏惧和颤抖期盼我了不起的堂亲的到来,她带着年轻的轻浮气,我敢说我永远也不会喜欢。”接着她描述了她堂亲到来时发生了什么:“她穿着上的优雅,她微笑中的自得,她举止中不费力的娴雅…如此有效地让她受到青睐,使得她在房子里出现还不到三天,就在我心目中成了是世界上最甜美的女人。”这听起来很接近我们所知的简和伊莱扎。

  简日候说,她在十岁十一岁这种年纪时,害羞、局促、内向,且不习惯和生人待在一起。她缺乏信心,用她的话说,“乐意谦恭”。这么一个孩子在遇上大千世界来的女人时,应该感到害怕——这女人是个伯爵夫人,富有,时尚,还是外国人。但是,就像詹姆斯的塞西莉亚一样,简对见她堂姐的所有不安预估都无根无据。伊莱莎放松,友好,深情,活泼,随时准备和每个人谈天,对所有事都感兴趣。她迷住了简,通过对简殷勤,通过费苦心让她放松且让她感到自己有趣而动人。

  伊莱扎舒适地融入了史蒂文屯的家庭圈,进入了他们交心的谈话,还天天为他们演奏——奥斯丁家为她借了一架钢琴。他们一家珍视得宜的礼节,但他们看得更深,在伊莱扎和她母亲的关系中,他们很快看见了她爱的力量。他们的堂亲费拉达菲·沃尔特在那段时间她给兄弟的一封信中评价说,伊莱扎“有很多亲切的品质,比如对母亲极高的责任感、爱与尊敬:没有什么她不能为其做出的牺牲,而且定然会为母亲的快乐全心奉献”。奥斯丁们也该注意到了这点,把它看做是伊莱扎重情重义的天性的标志。

  费拉达菲1770年曾和母亲一起造访过史蒂文屯,现在她长大了,成了伊莱扎的密友。她孩提时被叫做菲丽,之后有时也被叫做菲丽达,但她正式的名字——而不是小名——才符合她缺乏魅力的个性,并将她与自己冒险成性的姑姑区别开来。费拉达菲其实比伊莱扎大几个月,但伊莱扎远比她见多识广和久经世故。尽管如此,她们从孩提时就是朋友,伊莱扎在海外的那些年间也一直保持通信。费拉达菲终身都仔细地计数并保留着伊莱扎的信件。她崇拜自己的堂亲,即使伊莱扎向她炫耀,让她古板的观念受到震撼,有时还试着凌辱她。伊莱扎给她提供了很多间接刺激,费拉达菲一边彻底沉醉其中,一边假装谨小慎微地苛责她。

  1786年除夕,奥斯丁夫人致信接下了母亲的写信任务的费拉达菲,她评论伊莱扎说,“就一个我们惯于认为其太严肃的孩子而言,她成长得生机勃勃”。或是时间,或是法国,或是两者的结合,改变了伊莱扎——在奥斯丁们看来这是在往好处变。她们珍视欢乐和活泼,而对头衔和世俗炫示没感觉。毕竟,有头衔的人,有真正的头衔(英国头衔)的人,在奥斯丁夫人的家族中并不少见——她的李祖母就是钱多斯公爵的姐妹。是伊莱扎的个人魅力,而非她通过婚姻得到的社会地位,吸引了奥斯丁们的尊崇。

  伊莱扎有两幅肖像画存世。较早期的一幅中,她以一个甜美、漂亮,有着神色大眼睛的女孩形象出现——暗示出工笔画家捕捉到了一丝她孩童时的严肃气质。她恬静安稳,画家还传达出了作画对象个子的娇小。没有橄榄色肌肤的迹象(“我的皮肤天生棕色”,像伊莱扎自己写的),这种迹象在第二幅画里更少,而这幅画可能更接近简·奥斯丁1786年圣诞所遇见的那个女人。第二幅画显示了一个更成熟的女人,表情透出一种傲慢与悲哀的奇异混合。

  真实的伊莱扎予人最初也是最强烈的印象是她的兴致勃勃和不做作。她把讨每个人喜欢当做自己的任务,而简不是被她俘获的唯一家庭成员。还有亨利,聪明、活泼又深情的他——很像伊莱扎。在魅力与礼节所能到达的最远地界中,简把他的名字与所有她所仰慕的男人联系在一起。她有次遇见一个无法满足这些期待的亨利,就写信跟卡珊德拉说,“他们说他的名字叫亨利。这个样本证实了命运在发礼物时有多么不公平。我见过很多约翰和托马斯都比他更讨人喜欢”。

  亨利那年圣诞在史蒂文屯有一个特别的地位。他是唯一可供伊莱扎调情的年轻男人。弗兰克和查尔斯甚至对她而言都太小。亨利还没到十六岁,但又高又帅,而他的身高已经让他的外表看去是个年轻男人了,因此他是伊莱扎可接受的目标对象。调情是伊莱扎的一大乐趣——她叫它“交易”!

  亨利成了伊莱扎承认的最爱,而且在接下去的四月去伦敦住进了她位于果园街的房子。不受丈夫妨碍地快活了一段时间,伊莱扎建立了时尚的社交生活,乘着一辆有冠冕标记的马车四处走动。亨利目眩神迷,就像被爱德华的小马招引的那样。通过伊莱扎,他对大千世界树立了自己的品位。

  亨利在伦敦和异性闲逛调情时,简在家开始写作。看着亨利和伊莱扎调情,简或许头一次意识到了令人迷惑的性吸引力。史蒂文屯1786年圣诞的空气中,飘荡的不是爱,而是性。十一岁的那个人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产生了它,但她知道它就在那里,也知道它是真实存在的。一个年轻男人和一个较年长的女人间的吸引力找到办法进入了她的故事“杰克与爱丽丝”。

  简为娱乐家人朋友写作了她的早期片段,她在其中加入了他们共同分享的玩笑,互相打趣的嘲弄,以及他们生活中真实事件的暗示。通过在“杰克与爱丽丝”(这篇“小说”可能作于1787年)中引入一个会让人立刻想到她堂姐的主题,她让伊莱扎成为了迷人的内圈读者之一。

  伊莱扎给费拉达菲·沃尔特的信常常提到身高。她羡慕高个子,特别是年轻男人:她自己个子矮,是她的理论中的一个魅力点,一把钥匙。她声称自己偏爱这样。亨利·奥斯丁的身高是她在信中最频繁地跟费拉达菲·沃尔特提到的一点。在他十七岁时,她评价说他“现下比他父亲还要高”。一年后,“我听说亨利比先前还高”,四年后,“我相信亨利现在高过了六英尺”。这看上去简直像个密码。

  简在“杰克与爱丽丝”中几次提及琼斯夫妇“高且十分热情洋溢”,还显出虽然苏姬·辛普森是矮个,她也热情洋溢——她感受到的热情如此强烈肆虐,以致让她谋杀了某人。伊莱扎对身高的反复念叨也许可以对简的这个情节安排作出解释。这里看似是个私人化的说笑,但到底何为却还是暧昧不明。在日后的著作里,奥斯丁也在与伊莱扎有着明确联系的人物身上引入了身高的话题,有时她给伊莱扎型的人物取名苏珊——苏姬是苏珊的小名。

  不像“杰克与爱丽丝”中身高与激情的玩笑那么晦涩,伊莱扎和有关性吸引力的主题的联系要更为清晰。故事的中心是英俊得吓人的查尔斯·亚当斯:“(他)是个和善、有教养又让人着迷的年轻男人;如此美丽炫目,只有鹰才能直视。”“让人着迷的”是十八世纪时用来表达“具有性魅力”这个意思的密码词汇。故事里的所有女人都为查尔斯疯狂,但叙事者很快就说琼斯夫人没有爱上他,因为“虽然她很高,也热情洋溢,但(她)太喜欢自己的丈夫,所以没法想这种事”;而孀居的威廉斯女士抵抗他诱惑的原因是她“过于理智,无法和一个比她年轻这么多的男人坠入爱河”。叙事者(不要混同于作者)对琼斯夫人和威廉斯女士做出了传统的推测,但简已然形成了自己的看法,于是她推翻了“理智女人对英俊年轻男人的性吸引免疫”这个观点。

  在故事末尾处,她漫不经心地让较年长但有头衔的女人嫁给了迷人的查尔斯·亚当斯。留待读者自行决定到底这是一个理智女人做蠢事的例子,还是叙事者一开始说威廉斯夫人理智就是错的。读者甚至可以自由地发问,一个女人爱上一个比自己小得多的男人是否真的愚蠢。

  即使只有十一岁大,简已经觉察到伊莱扎被亨利所强烈吸引,然而她可能是理智的:如果她是自由的,她甚至可能嫁给他。无论如何,这种可能性渺茫到只能当做笑谈。伊莱扎不自由。她是个已婚女人,这解决了问题。简感到可以自由自在地嘲笑哥哥和堂姐冲昏了头脑的迷恋。

  伊莱扎和她母亲1787年圣诞又来史蒂文屯。秋天的时候,一个假期间在牧师住宅排演戏剧的计划就已在酝酿之中。奥斯丁们过去曾用家庭戏剧自娱自乐,而伊莱扎在离开法国之前,也应邀去和一位拥有戏院的朋友同住。一旦伊莱扎和堂亲们发现自己热情相投,这个项目就很快开始成形。他们把谷仓改装成了戏院,演剧团将上演汉娜·考利的《那男人是哪个?》,以及大卫·加里克的《上流社会》。伊莱扎九月份在坦布里奇·韦尔斯区看过这两部剧,于是选了它们做史蒂文屯演出的剧目。

  两部戏剧的主题都是在对待爱与婚姻时,自由放任的法式态度与更为冷静感伤的英式态度之间的矛盾。伊莱扎持法式观点。她有次写信跟费拉达菲·沃尔特讲到对一场婚礼的预期:“我的人生中只经历过一次婚礼,而那在我看来是个非常愚蠢的事。”她曾到场的唯一一次婚礼当然是她自己的。

  当她在坦布里奇·韦尔斯区观看《那男人是哪个?》和《上流社会》时,费拉达菲和她在一起,伊莱扎承认(费拉达菲也和她兄弟这么汇报),“她自称对丈夫极其尊重、敬仰,对他的美德也有最高的评价,但她坦诚爱在她这方不多,而在他那方还很强烈”。伊莱扎很享受做一个“强烈”之爱的对象,但她又过于冷静理性地不让自己陷进去。虽然两部剧都在弘扬其英式价值观的那面,但其法式态度也得到了彻底的呈现,主要通过伊莱扎为自己选择的角色——提特普小姐和贝尔·布鲁默夫人——传达。这些角色的扮演不需要伊莱扎有很多表演技巧;他们只是让她在舞台上做自己。

  提特普小姐在《上流社会》里是个狡猾的风骚女,对爱与婚姻抱持犬儒观点,她从国外拾得这些观点。“这十五个月时间在这个家庭中是场多么了不起的革命!”提特普小姐呼喊道;“我们走出了英国,一个非常拘谨、常规的好好英国家庭!但在法国过的半年,以及在气候更温和的意大利过的一个冬天,让我们的头脑成熟于向每个安逸、挥霍和愉快的精致享乐开放。”她由此所学良多,于是现在要嫁给一个将要成为她表妹情人的男人;她自己则将成为她表妹丈夫的情人。

  对于婚姻她如此宣称:“我们应该结婚,你知道,因为其它潮流人士结婚;但如果我结了婚,我要十分自私自利,我一点也不要为丈夫操心。”如果伊莱扎认同这些观点,她在史蒂文屯时可能没有透露出来——或者也可能是奥斯丁们把这些当做法国概念而一笑置之,觉得伊莱扎可能受了法国佬的影响但并不会严肃地相信这些。

  贝尔·布鲁默夫人,伊莱扎在《那男人是哪个?》中的角色,是个住在法国的孀妇,声称自己对爱与婚姻持有犬儒的法式观点。她的价值观在要决定挑谁做第二任丈夫时受到了考验,——是选富有、放荡的斯巴寇勋爵,还是一个迷人的年轻军官。

  贝尔夫人理智的朋友菲兹赫伯特先生说她:“她显见的轻率下隐藏着优秀的理解力;她无动于衷的神气下有着一颗最为明智的心。”对伊莱扎自己想被视作怎样的人,这速写画的不坏。菲兹赫伯特先生对贝尔夫人的认知超过她对自己的认知;她放言说爱只是一种被虚荣激发的权力练习。但当她突然感到嫉妒时,她认识到自己真的在恋爱:“我曾说服自己(我的心)除却对征服的渴望不知别种激情,除却虚荣亦不知其它仰慕的动机。”或许伊莱扎的犬儒姿态下,是她对自己拥有此等觉悟的希冀。无论如何,她都可以把自己幻想成一个为爱而在挑选下一位丈夫的富有孀妇。她扮演起这种角色来会光彩夺目,而她也忙于召集安排演戏的其它成员。

  她们一起在坦布里奇·韦尔斯时,伊莱扎和费拉达菲谈论过私人戏剧,而费拉达菲断定自己永不可能演戏。十一月中旬的角色分配显示史蒂文屯剧团需要女人,于是伊莱扎试图劝费拉达菲加入他们。整理好她所有的力量和魅力,伊莱扎写信给表亲,提及自己对这次排剧是多么热切地盼了多久,若她还没纵情品味过表演的乐趣就回到法国,那将会是个多大的遗憾。此外,她可能还得再过好多年才能有另一个机会和费拉达菲共度圣诞,而且,这会是个让费拉达菲和詹姆斯调情的好机会。(伊莱扎其实是想让詹姆斯不要碍她事。)她呼唤费拉达菲,“如果你爱我”,就取消所有其它计划来史蒂文屯。但伊莱扎的恳求没有。费拉达菲想参加聚会,但她自己不参演。她的拒绝引发了伊莱扎的怒气,这是我们得以瞥见她发火的寥寥几次之一。

  如果无法为所欲为,伊莱扎也能暴躁,而她给费拉达菲的回信表现出简明扼要的不快;演员对伊莱扎而言太过重要,她没法纵容费拉达菲:

  “你希望得知我们会感到满意的具体时间,因此我就来告诉你这时间是新年开始往后的两周,然而前提条件是你能出演戏剧,因为我奥斯丁姨妈宣称‘她没地方容纳无所事事的年轻人’。”

  奥斯丁夫人这么说实际上没有任何确指,但伊莱扎的意思很清楚:费拉达菲不演出的话,史蒂文屯就不欢迎她。听上去好像是伊莱扎在强迫费拉达菲同意参演。费拉达菲不会妥协;她假期没去汉普郡。

  没有其他表亲可以招募来做演员(十七岁的爱德华·库珀和他十六岁的妹妹简已经加入了),这帮人不得不在家族之外寻找演员。过去的一年半里,安妮·勒弗罗伊的兄弟埃杰顿·布里奇斯一直和妻子以及妹妹夏洛特住在迪恩的牧师住宅。那个年轻女士能为团队提供亟需的女性演员,而埃杰顿自己也能有角色扮演。他日后发表了一首一开始是写来做开场白的诗,“意在由戏剧角色维奥兰特口中说出,她来自1787年汉普郡的一个私人戏剧。”。

  虽然邀请布里奇斯家加入排剧解决了一个问题,但这样似乎又造成了另一个问题。埃杰顿的写作毫无疑问表明犀利而干巴巴的幽默无法吸引他。他幻想自己是个诗人——或者至少拥有诗人之魂——但他有所成就之处在书目编撰和编辑工作上,他在自传中这么说这种工作:“这些是没有价值的追求…它们遮住了我胸中的火焰…它们压制自信,缺了那个,什么伟大之事都无法完成,它们还用锁链束缚起我激情的精神。火焰窒埋其中,使我不满且不快。”写这种话的男人该会希望演些具有高度戏剧性而情绪变化夸张的戏,而不是小情小调的客厅喜剧。咆哮才该是他的表演风格。无论是《上流社会》还是《那男人是哪个?》都无法满足他的对真正的表演的那种感觉,所以这群人不得不设法找部让能和每个人的口味都搭点边的剧。

  他们选定了一部与伊莱扎的喜好大相径庭的剧:苏珊娜·森特利佛的《奇迹!一个保守秘密的女人》。作者将此剧定为喜剧(它有个大团圆结局),但如今我们会叫她情景剧——而且还是此类中相当弱的一个。《上流社会》和《那男人是哪个?》有种世故的顽皮下流与机智的色情挑逗,但《奇迹!》则含有关于性的粗鄙对白,以及残忍地公开的性爱场景,虽然常是闹剧一场。有些删减肯定是为史蒂文屯的演出所量身定制的。但还有足够多的行动和浮夸语言可以用来满足埃杰顿。在《奇迹!》里,主要的女性角色维奥兰特给了伊莱扎一个机会扮演思想独立的女性,虽然这位女性没有贝尔·布鲁默的优雅或提特普小姐的可亲。真正的问题是——谁来演她的情人——詹姆斯还是亨利?

  伊莱扎的调情方式正在史蒂文屯制造出感情大混乱。詹姆斯也遭受了折磨。他应该感到——而他的感情应该十分糊涂——和伊莱扎调情的权利属于作为长子的他。但亨利却没有任何向他让步的打算。亨利只有十六岁这个事实给伊莱扎的行为以伪装,并且给真正在发生的事提供了障目之物——她与他的调情并无意义;她只是边玩边享受亨利稚嫩的迷恋。然而,如果她鼓励了二十三岁的詹姆斯,整个事情就会不同,看上去还相当可疑。就在离圣诞两周前,詹姆斯就任牧师一职,他应该了解自己追求一个已婚女性是不正当的。但他铁了心要扮演菲利克斯,以一尝在演戏里做伊莱扎的情人是个什么感觉。所有奥斯丁们该有的对感情的理性控制都被扔到窗外去了。

  詹姆斯可能坚持说亨利扮演菲利克斯还不够大,但亨利可能争锋相对地说他太小所以不能扮演任何一个父亲;他也肯定不适合演粗鄙愚蠢的布雷顿上校。听奥斯丁家的男孩为谁最适合一个戏剧角色这种本应直截了当的问题而带着感情色彩争论不休,倒也不无趣味。最终亨利得到了这个角色,于是他与伊莱扎开始排练他们的爱情场景。演这些部分意味着他们拥抱和触摸;亨利甚至得以亲吻伊莱扎的手。

  詹姆斯不得不忍受嫉妒的折磨,他看着这些,并且知道一个遮遮掩掩的罗曼司正在表演的借口下进行。他很可能试着通过将注意力转向埃杰顿·布里奇斯的妹妹夏洛特这种方式来宽慰自己。据人所知,在她住在附近的那段时间里,他与她有一阵子是相爱的:他为她写动情的诗句,包括一首这么结尾的十四行诗:

  “不要教我忍受痛苦重负,

  教我怎样处死甜蜜巫女。”

  詹姆斯毫无疑问地处于一个激情位置;当然他个子高。

  有两种方式可以用于看待拍戏期间发生的事:法国方式——一个已婚女人诱惑十六岁堂弟;英国方式——两个年轻男人在已婚堂姐面前出丑闹笑话。简选择了英国视角,其它家庭成员可能也如此。亨利在他们眼里是个多愁善感地迷恋上自己年长十岁的已婚堂姐的愣头青。詹姆斯该更明白——一桩和伊莱扎的罗曼司到底能通向何处?她已婚,而且常识也指出这种羁绊的愚蠢性。这家人可能没比注意简对伊莱扎的着迷更注意詹姆斯和亨利对伊莱扎的着迷。

  演戏事件结束之后,简写了本叫“亨利和伊莱扎”的“小说”,其中一个场景呼应了《奇迹!》,小说中的伊莱扎把她的衣服扔出监狱牢房的窗户,为了给她要扔出去的孩子做缓冲垫。这件小事让人想起《奇迹!》中的伊莎贝尔跳出一扇窗,然后被偶然经过的一个男人接住了——这个人当然后来娶了她。奥斯丁的场景荒诞不经,但也许至少像它所讽刺的事那样可信。

  一般来说,这个故事证实了主题是作为弃儿的女主角,和简的兄弟与堂亲毫无关系。这次没有关于一个女人与一个年轻男人罗曼司的暗示;把这两个名字联系起来本身就是个玩笑。奥斯丁想捉弄亨利和伊莱扎。没有理由要保密。人人都知道亨利在出自己的丑。奥斯丁把“亨利和伊莱扎”献给简·库珀,她在排练《奇迹!》期间曾对库珀开过伊莱扎和亨利调情的玩笑。

  二十多年后,奥斯丁重涉戏剧,在《曼斯菲尔德庄园》中写了表演片段,但她通过叫小说中的两个角色叶慈先生和诺里斯夫人联系起史蒂文屯和曼斯菲尔德的戏剧表演,这两个名字是在伦敦上演的《奇迹!》和《机遇》中真实的演员名字——史蒂文屯在1788年7月上演了后者。可能像詹姆斯的儿子詹姆斯·爱德华·奥斯丁-李日后所说那样,奥斯丁在《曼斯菲尔德庄园》中创作的东西可能是简的回忆中对史蒂文屯戏剧表演的“某些事件和感觉”相当精准的映射。

  戏剧表演后的夏天,奥斯丁家的人做了苏珊娜·沃尔特在差不多二十年前求他们所做的事。他们去了肯特。但他们没有和沃尔特一家住在一起。他们是奥斯丁先生的恩人弗朗西斯叔叔的客人,那年弗朗西斯九十岁。不管这次拜访值得庆贺的一面,也是时候对沃尔特家做个同情慰问了。那年的早些时候,沃尔特家听说他们的一个儿子威廉死于牙买加,年仅三十七岁。作为一个年轻男人,威廉去了他亲戚乔治·汉普森爵士和约翰·寇璞·弗里曼所感兴趣的牙买加。他的弟弟也加入了他,并在四年后死于牙买加。奥斯丁家去肯特拜访的一个目的就是对痛失两子的沃尔特家致以尊重。

  这不是个简见堂姐费拉达菲的合适时机。沃尔特家的哀悼不可避免地在这次拜访上投下了一层庄重的阴影,而简对这次会面已经有了其它担心的原因。她对费拉达菲的个性可有好些看法,而她听闻的都不容乐观。费拉达菲拒绝出演史蒂文屯戏剧,还暗示说她宗教上的顾虑让她怀疑在圣诞节纵情娱乐是否正确。简可能和伊莱扎一起笑过这么严厉而高洁的人,但她不想被这种人评判。拜见费拉达菲的前景让简既难为情又感到拘束。

  但简有理由畏惧的不是费拉达菲的原则,而是她的感情。简不知道二十七岁的费拉达菲有多嫉妒她。伊莱扎曾跟费拉达菲说过她们史蒂文屯的堂亲,赞美和表扬过他们,也说过简崇拜她。在费拉达菲眼里,简是个争夺伊莱扎爱意的劲敌。

  第一次见面时,简安静而顺从,而费拉达菲很快找出了女孩外表和仪态上的错处。她写信跟兄弟说自己喜欢卡珊德拉,但简“很像她哥哥亨利,一点也不漂亮,还很古板拘谨,一点也不像个十二岁的女孩”。简觉察到了堂姐的不认同,几天后她们再见面时,她试着少点内向而更开朗。但这也没好效果。费拉达菲在见简之前就打定主意不在这个孩子身上看到任何可亲可敬的东西。第二次拜访后,她赞扬卡珊德拉(她认为卡珊德拉像她),却贬损简:“简喜怒无常又装模作样。”当然在她下次写信或见到伊莱扎时,她会批评简的个性和举止。伊莱扎日后间接提到过费拉达菲的负面看法:

  “卡珊德拉和简都长大了不少(后者现在比我还高),也在个性和举止上都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两人都比你见她们时更加成熟。我认为她们同样理智,也都理智到了罕见的程度,但我的心仍旧更偏爱简。”

  这不是费拉达菲想听到的。伊莱扎的话应该让她耿耿于怀。

  简从未忘记过费拉达菲给她的印象。多年以后,卡珊德拉写信跟她说她们爱德华哥哥家里的圣诞庆祝有多低调,简干巴巴地评论道:“你的圣诞喜庆观真的很让人惊讶;我认为他们甚至会让沃尔特小姐自己都感到满意。”

  简很快从和费拉达菲度过的不愉快时光中转移了注意力。在奥斯丁们从肯特会汉普郡的旅程中,他们和伊莱扎及汉考克夫人在果园街用了晚餐。这可能是简头一次去伦敦,也是她头一次看到在家里自己的世界中的伊莱扎,这在遭到费拉达菲冰冷的对待后尤其振奋人心。

  伦敦和伊莱扎是个强有力的组合。它们在十二岁的简身上的作用反映在“美丽的卡珊德拉”上,这是一个在奥斯丁的早期作品中有着独特地位的故事,因为这是她唯一一次写自己并袒露自己的情感。这部“小说”的感情不浪漫——浪漫之情通过女主角爱上一顶软帽之事受到了嘲弄:“卡珊德拉到十六岁时可爱迷人,她偶然和一顶雅致的软帽坠入了爱河,她母亲刚做完这顶某某公爵夫人定制的软帽。她把帽子放在自己文雅的头上,从她母亲的店里走出去赚自己的钱。”

  简·奥斯丁书写了为自己获得世俗的占有和快感的冲动。伦敦代表了简的乡村价值观和乡村成长背景叫她应该抵制和鄙夷的一切东西。但当她实际体验了“大都市”(像伊莱扎会说的),在果园街优雅地进餐,坐伊莱扎的马车出行,受到伊莱扎款待,简本能地没有抵制或谴责这种生活;相反,她自己也想要。

  简出生前,她母亲这样说过伦敦,“这是个悲伤的地方,我无论如何也不会住在里面:一个人没有时间去履行职责,无论是对上帝的还是对人的。”简十二岁时发现自己无法赞同母亲的感伤。和伊莱扎一起一阵风般地卷过伦敦,这种体验赶走了对责任的理性信仰,简感受到了不考虑上帝或人类而屈服于自身冲动的强烈愿望。一旦兴奋褪去,她几乎定然会为她所发现的自我而震惊。她了解这个经历的意义和后果。她知道自己的感觉是什么,而她一边嘲笑它们,一边实际上在欢庆它们。

  “美丽的卡珊德拉”是奥斯丁的早期故事中唯一一个如此创作的:奥斯丁创造出一种亲密关系,甚至可说是一种共谋;这种共谋存在于角色和读者之间,而非作者和读者之间。她让我们一直在卡珊德拉的身边或体内;而没有带着被逗乐的高人一等姿态抽离出来瞅着女主角。奥斯丁的其他早期人物中少有像卡珊德拉一样满足于自身行为的,而那些最终得到自己所要之物的人受到讽刺性的超然看待。美满结局常常是对美满结局的滑稽模仿。但美丽的卡珊德拉传达出真诚的满意:她做了自己想做的,并侥幸逃脱惩罚。在故事末尾,卡珊德拉回到家躺在妈妈臂弯里,她露出一抹秘密的笑容轻身自语道,“这是好好度过的一天”。

  卡珊德拉那天做的事就是从母亲的帽店偷了一顶软帽,然后出发去伦敦的街道经历奇遇。她在一家店吃了六支雪糕,先拒绝付钱(因为她没钱),继而打翻店主逃跑。她坐出租马车快乐地游览,当车夫要马车费时,“她把软帽放在他头上,然后一逃了之”。爱到此为止。

  简体会到了伊莱扎那种生活的诱惑力——软帽,马车,款待——而她全部都想要。简迄今为止仰慕堂姐的活泼、迷人和聪慧,也为她回报自己的崇拜和爱意而爱着她。现在,另一种新的联系形成了:伊莱扎映照出了简对自由,愉悦和物欲的渴望;而且她显示出一个女人也能有这些。那个聪明的孩子直接找到了伊莱扎和自己的不同之处:伊莱扎富有,而她贫穷。

  一个想象力和洞察力稍逊的人可能会开始用幻想满足愿望,让女主角的中饱私囊,但简太聪明,她的现实感也太固执,这让她无法沉溺于虚构的自我。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美丽的卡珊德拉不得不偷窃,攻击和厚着脸皮做坏事。她对自身行为的可能后果快乐轻率地不加考虑,这显示出驱使着这个女孩的欲望是多么强烈。对伊莱扎所拥有的东西感到垂涎是人之常情,而幸运的伊莱扎有办法不借助犯罪就能获得她想要的东西。简发现伦敦的普遍真理是“钱能得到一切”,但在想象的世界中,她不用“铅锡锑合金”就得到所有那些东西。“铅锡锑合金”,她的一个侄子日后这么称呼钱。

    来源:搜狐读书频道 日期: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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