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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翻译行业首部国家标准的制订
中国翻译行业首部国家标准的制订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2-6-8
 
    2003年11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国家标准《翻译服务规范第1部分:笔译》(GB/T19363.1-2003)。这是中国翻译行业首部国家标准,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制定翻译国家标准的背景

    制定翻译服务国家标准是为了明确翻译服务工作的范围,规范并统一服务的标准,优化各翻译服务单位的内部流程管理,确定职责划分,强调以顾客为中心的经营和服务理念。

    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作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过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部门批准,以特定的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标准化的实质是 “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标准化的目的是“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翻译服务行业制定标准既为了规范企业行为,又可以方便社会公众对业内行为规范的识别和监督。翻译服务的标准化,则旨在标准意识的指导下,管理者规范管理制度、统一技术标准和服务项目、程序与预定目标的设计及培训,向翻译产品的顾客提供统一的、可追溯和可检验的重复服务。

    翻译标准的产生有其社会基础和行业规范需求:

    伴随着全球化的脚步,翻译已经成为全世界最热门的产业之一。2002年,全球年翻译产值已经达到约227亿美元。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翻译产业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目前的翻译市场规模已超过百亿元人民币。小到驾驶执照、公证文件、成绩单的翻译,大到筹备国际会议、筹备各类谈判、成套引进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消化吸收,翻译活动已经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由于翻译行业是一个新兴产业,很多顾客在寻求翻译帮助的时候,并不了解自己将接触的是一个怎样的行业,也不知道能从翻译公司那里得到什么样的服务。国内缺乏统一的服务标准,服务优劣无法衡量,优胜劣汰更是无从谈起。客观上亟待一个权威的技术法规来规范翻译服务行业。

    2001年8月23日,中央编译局、江苏省科技翻译工作者协会、天津市和平科技咨询翻译服务公司、江苏钟山翻译有限公司共同发起,在南京召开了“全国首届翻译经营管理工作研讨会”。在这次会议上,与会代表谈及翻译市场的混乱和同业竞争的无序,深感问题的严重性,究其原因,缺乏统一的标准是其中之一。随后成立的全国翻译企业协作网(中国翻译协会翻译服务委员会的前身)将制定全国性的翻译服务标准作为工作重点,要求协作网成员单位先统一服务的标准,便于开展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和自律。

    首部国家标准制定的过程

    2001年11月开始,全国翻译企业协作网组织制定了11个协作网内部使用的标准:江苏钟山翻译有限公司编写的《翻译服务标准》、《翻译稿件的计字标准》、《工程技术类译文质量标准》、《编辑质量标准》、《电子文本规格》、《纸质文本规格》、《印制件质量标准》,中央编译局编写的《政治类译文质量标准》,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编写的《经济、贸易和法律类译文质量标准》,上海金译翻译有限公司编写的《现场口译服务质量标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714所编写的《军工科技类译文质量标准》。这些标准的制定涵盖了翻译服务行业亟需统一的基本原则和要素。2002年11月28日,在海口召开的全国第二届翻译经营管理工作研讨会上讨论并通过了这些标准,得到了与会单位的拥护和支持。

    2002年6月江苏钟山翻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南军与中国标准化协会技术部主任王恒义取得联系,获悉可以通过中国标准化协会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申报立项计划。在与全国翻译企业协作网领导小组协商后,2002年9月12日,张南军和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副总经理贾砚丽拜会了中国标准化协会秘书长马林聪,双方就国家标准的申报、立项、经费、编制程序等事项达成共识。2002年9月13日,中央编译局副局长尹承东、中央编译局翻译服务部经理王鹏、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总经理许季鸿、副总经理贾砚丽和江苏钟山翻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南军在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就国家标准《翻译服务规范》的立项事宜进行讨论,决定成立以尹承东任组长,组员由王鹏、尹汾海、许季鸿、贾砚丽、孙如飚、胡毅、张南军和中国标准化协会王恒义、杨子强组成的《翻译服务规范》起草工作小组(筹)。由张南军将《国家标准项目任务书》带回南京起草初稿,起草工作小组(筹)审定后正式填写《任务书》。2002年10月底,《国家标准项目任务书》正式提交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任务书》中确定起草单位为中央编译局、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和江苏钟山翻译有限公司,技术归口单位为中国标准化协会,起草人为尹承东、许季鸿、杨子强、张南军。2002年11月19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计划\[2002\] 87号文件,批准《翻译服务规范》正式立项。2002年12月23日,根据中国标准化协会\[2002\] 344号文件的要求,在中央编译局会议室正式成立由中央编译局尹承东、王鹏,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许季鸿、贾砚丽,江苏钟山翻译有限公司张南军,中国标准化协会杨子强,《参考消息》编辑部环宇翻译公司孙如飚和天津和平科技咨询翻译公司胡毅等人组成起草工作组,尹承东任组长。在工作组第一次会议上,决定以DIN-NORM2345为蓝本,结合全国翻译企业协作网已制定的11个《翻译服务标准》和中国国情,编制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翻译服务行业的国家标准《翻译服务规范》。

    基于《翻译服务规范》属服务行业的推荐性国家标准,涉及范围广,专业特点突出,征求意见应当涵盖各个层面的考虑,中国标准化协会于2002年12月31日向34个相关单位发出中国标准化协会\[2002\]351号文件“关于征求对《翻译服务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这些单位包括:新华通讯社,新闻出版总署,中央编译局,中国外文局,外交部翻译室,北京奥运会组委会,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翻译工作者协会,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参考消息》编辑部环宇翻译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714所,江苏钟山翻译有限公司等。被征求意见的单位对此反响强烈,截止到2003年3月,共收到意见书21份,意见100条。其中对封面和编制说明的修改意见4条,第2章修改意见1条,第3章修改意见95条,意见主要集中在第3章第3条,不少单位对修辞、内容、标点符号等提出很好的修改意见。2003年3月24日,在中央编译局会议室举行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第二次会议,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T1.1-2000和GB/T20000.2-2001的要求,对已征集的意见逐条讨论审议,在100条意见中采纳78条,部分采纳9条,不采纳13条,对《翻译服务规范》再次修改。经过反复推敲,九易其稿,终于形成《翻译服务规范》(送审稿)。

    2003年7月19日,根据“国家标准化协会〔2003〕135号”文件,中国标准化协会在北京市金台饭店组织召开了《翻译服务规范》标准审查会。中央编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国外文局、中国翻译工作者协会、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中国船舶信息中心、《参考消息》编辑部、北京外国语大学高级翻译学院、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查部、中国标准出版社、中国标准化协会、江苏钟山翻译有限公司等25家单位的33位专家和代表参加了会议。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标准化司司长陈渭主持技术审查会。标准起草工作组代表张南军首先向大会做了编制说明。随后,与会代表对该国家标准(送审稿)的名称、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要求等逐条进行审议。会议对标准草案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会议要求标准起草工作组按会议讨论提出的修改意见及GB/T112000的编写要求进行认真修改,使标准更加完善合理。会议指出《翻译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对规范我国的翻译服务市场,保护顾客与翻译服务单位的权益,明确双方的需求和责任提供了技术依据,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同时,会议还认为《翻译服务规范》是我国历史上首次以国家标准形式明确翻译服务工作的范围,规定并统一翻译服务标准的技术规范,其水平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国家标准的制定对我国翻译服务行业起到规范作用,使整个行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最后,会议以全票通过该标准草案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进行报批。2003年11月27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翻译服务规范第1部分:笔译》(GB/T19363.1-2003)国家标准,公告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3年第14号(总第62号)。

    《翻译服务规范第1部分:笔译》国家标准新闻发布会于2003年12月4日在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会议室召开。发布会由中国标准化协会、中国译协翻译服务委员会和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主办。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中国日报、中国质量报、中国新闻出版报、北京晚报、《中国翻译》杂志的记者和《翻译服务规范》起草工作组的同志出席了发布会。会议由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总经理吴希曾主持,中国标准化协会秘书长马林聪代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宣读发布公告并讲话,中国译协会长宋书声代表中国翻译工作者协会祝贺并讲话。

    2003年12月3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托中国标准化协会在北京组织召开《翻译服务规范第1部分:笔译》国家标准(英文版)审查会。中央编译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国外文局、中国翻译工作者协会、中国标准化协会、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中国船舶信息中心、《参考消息》编辑部、北京外国语大学高级翻译学院、中国标准出版社、江苏钟山翻译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的20位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认为标准英文版译文比较准确,标准英文版的推出有利于加强我国翻译服务行业的对外宣传和国际交流,对推动中国国家标准走向世界具有重要的意义。会议以20票全票通过标准英文版的审查,并提请报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际部批准。

    翻译服务国家标准的历史及现实意义

    《翻译服务规范》不仅是中国翻译史上第一部国家标准,也使我国一跃进入世界翻译标准化的先进行列。此外,《翻译服务规范》还具备以下几个特点:中国第一部以中文和英文版形式发布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在中国国家标准系列中第一次引用“一致性声明”;以标准的形式向用户明示规范的翻译单位应为顾客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明确提出顾客满意度是衡量翻译服务质量的标准。

    随着时间的推移,翻译服务国家标准的历史意义会愈加彰显。翻译服务国家标准的制定,开启了中国翻译服务标准化的进程;用法规的形式规范市场行为,体现了行业组织在现代经济形式下的作用。翻译服务标准化是推动翻译服务产业和翻译企业的制度创新的基本要素,其目的在于:服务标准化,管理程序化,翻译规范化。

   来源:中国译协网 (本文作者张南军现任中国译协理事、中国译协翻译服务委员会副主任兼副秘书长,江苏钟山翻译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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