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译林出版社出版了施咸荣先生的《西窗集》,并在中央民族大学与该校的外国语学院联合召开了一次座谈会。之所以与该学院有关,是因为施咸荣先生的家人,将咸荣从美国带回来七百多本美国文学书籍,捐献给了该学院。我想凡事均有因缘,这一件事,必定与院长郭英剑先生自己在美国现代文学研究方面的造诣不无关系,他对咸荣必定是仰慕已久了吧。
在会上遇到了许多老朋友,也见到了过去闻名却一直未能见面的人,如作协的负责人陈建功先生。他与咸荣、施亮父子两代人都是好友。在他首先发言,回忆与咸荣相交的一些往事后,我也抑制不住心潮的感触,讲了几句。我先从杜甫的《天妒怀李白》一诗说起,引了其中的“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两句,借以叹恨“天妒英才”,无端夺去外国文学界去世时还并不算年迈的一位健将的生命。接着我列举了自己几十年来与咸荣的交往。记得早在1954年,咸荣与我以及佩芬,都曾作为“记录员”,参加了全国第一次翻译会议的工作。其实在这之前我对他可谓“慕名已久”。我曾在1952年某期的《翻译通报》上读到咸荣所写批评袁水拍从英文转译的苏联小说《旗手》(冈察尔作)的文章,说他通过两种文字对照光读了一百页,便发现许多“硬伤”,接着便列举了其中出了一些较为突出的例子,如将“slyly”看成“shyly”。听说袁水拍读到批评文章后一怒之下曾扬言这一辈子再也不搞翻译了。其实袁水拍大可不必。因为据我看来,单就他将苏格兰诗人彭斯的名诗“My Heart’s in the Highlands”的首句译成“我的心呀在高原”,便能算是在中国译诗方面立下一功。他将“呀”字嵌在句子的半腰中,顿使诗句音调上伏而再起,与原诗的抑扬顿挫巧相符合。而且在感情的宣泄上很符合彭斯的个性,窃以为怕是比原文还要精彩呢——倘若放在句尾,就会让人起鸡皮疙瘩了。我查阅了后来出版的王佐良先生编选的《英国诗选》,所收此诗用的是王先生自己的译文,但首句译法与袁译并无不同。我私下琢磨,以王先生的成就与地位,这样做必定很不甘心,想来是经过多次反复推敲,实在找不出更好的译法,才不得已做出如此决定的。袁水拍译诗歌为其长处,大可不必凑热闹去转译第二流的苏联小说。
话扯远了。但因此事与我个人有点关系,不得不提。我1953年参加工作后,听编辑部熟识咸荣的一个法文编辑说起,咸荣本来有意再写一篇翻译批评,评我与两位中学同学合译的一本书。但后来不知为了什么,竟没有写。我现在想,倘若我们译的那本书,不用对照读上几页便能发现满处都是可笑可气的例子;倘若那篇文章《翻译通报》也真的刊用了,这件事会不会让一个气盛的年轻人,一怒之下,也决心从此不再涉足文学翻译呢?倘然果真这样,这某某人将走的是一条何等样的人生道路,是否能坐在这里发言,还真的很难说。
后来我与佩芬也渐渐跟咸荣混熟了。当时周末各机关常办舞会,我与佩芬常去,有时能见到他与在“红十字会”工作的小杜在场上蹭着步子走——他跳得不算高明。后来小杜与他结婚,他们有了孩子。我还上他家去吃过饭。他有先见之明,比炒房大王早上七八十年,就购买了私宅。他的院子不算小,1976年唐山大地震时,他的老师罗念生先生不敢住楼房,还在他院子里搭上棚子住了好一阵。咸荣与清华教过他的老师感情都很深,对钱锺书、杨绛尤其如此。上世纪50年代我做助理编辑管英语文学时,曾约他译过一篇司各特的《一个牧人的故事》,一篇亨利·劳森的小说。前者用的是苏格兰18世纪的英语,后者则是20世纪初的澳大利亚英语,他都能应付裕如。后来我又约他译美国黑人作家吉仑斯的《于是我们听见了雷声》。黑人大兵的语言,充满了土言俚语,他“兵来将挡”,译来全不费工夫。我真佩服他这个多面手的全才。60年代时上级领导布置出版内部书,他、我还有黄雨石、刘慧琴等曾合译过《在路上》(怕是第一个中文版本了吧)。他独自译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出内部书时我就拜读了,因内中所用中国北方小痞子式的语言而大为折服,因为我知道他原籍宁波,在上海长大,要做到这一点自非易事。尤其让我佩服的是书中主人公常用“假模假式”一词詈骂自己瞧不起的大人的所作所为。这是个“关键词”,我觉得用得极妙。后来查了原文,知道是“phoney”,词典上的解释是“虚假”、“虚伪”。用“假模假式”,可谓再恰当也不过。自此之后,我便“偷着学”他,可惜至今还未能全都学到手。在他生时,我不好意思当面表白。好在今天在会上当众昭告也还不算太迟。倘若是在旧时,也许还应该将发言稿焚化,以表示诚心诚意的感激,并告慰咸荣兄在天之灵吧。
来源:文汇报 日期:2012年11月17日 作者:李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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