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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地名管理条例 大雁塔英译为“Da YanTa”
陕西出台地名管理条例 大雁塔英译为“Da YanTa”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3-2-28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文化等的发展需要,陕西省政府结合本省实际,通过了《陕西省实施〈地名管理条例〉办法》,并在2013年2月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其将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

  陕西颁布《陕西省实施〈地名管理条例〉办法》 为大雁塔“正名”

    据陕西地名专家赵林介绍,相比1988年发布的《陕西省〈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本次新实施的《办法》中最大的改动是规定“不得使用外文译写汉语地名。”要求一律用汉语拼音表示,从今以后,“大雁塔”的地名英文翻译就是“Da YanTa”而不再是中国人不懂老外也不明白的“Big Goose Pagoda”。

  对此,陕西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岳喜栋也表示:“陕西省有悠久的历史,丰厚的文化,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挖掘当地的历史文化和人文传承,正确处理地名保护与命名更名的关系,在继承优秀传统地名文化的基础上,提升新生地名的文化内涵,推进地名文化创新发展。”

每次听到“雁塔西路”(换成“纬二街”你就知道是哪了吧)你是不是都很疑惑呢,每次说到“长乐门”(其实就是“东门”)你是不是都分不清方向呢,每次约在“二府庄”你是不是都不确定是哪个呢?地名的管理可是非常有讲究的。

  针对这些问题,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鲁峰表示:“《办法》规定,地名的命名、更名应当尊重当地历史文化,反映地理特征,坚持相对稳定、名副其实、雅俗共赏、规范有序、易记好找和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记者注意到,在颁布的《办法》中还提到“地名用字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不得刻意使用繁体字、异体字,避免使用生僻字、多音字”,这一点对地名管理又作出了进一步的规范。

  同时,赵林指出 “地名名称一般不得重名,避免同音或者近音”,他以西安的四个二府庄为例(莲湖区一个,未央区一个,雁塔区有两个),表示由于每个二府庄都有历史渊源,都不愿意改名,但重名对邮政、出行都造成很大困扰,所以今后会在前面加上街道名来区分,让不熟悉情况的人不会再南辕北辙的跑错地方。

    来源:西部网 时间:2013-02-28 实习记者:张伟 实习生:侯必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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