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翻译的要求,茅盾先生曾说过一句很有指导意义的话,那就是:“需要运用适合于原作风格的文学语言,把原作的内容与形式正确无遗地再现出来。”
《诗经》是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是中华文化的古老源头和中国文学的光辉起点。现存《诗经》是由战国时的毛亨和汉代的毛苌编订并传下来的,西汉时被尊为儒家经典,包括《风》160篇、《雅》105篇和《颂》40篇,共305篇。
最早被译成外文的《诗经》是1626年在杭州出版的拉丁文译本。译者是来华传教的比利时人、天主教耶稣会传教士金尼阁(Nicolas Trigault,1577—1628)。从18世纪开始,西方陆续出现了法文、德文、英文、俄文和匈牙利文的《诗经》译本。在东方,早在中古时期《诗经》不需翻译就直接传入朝鲜、日本和越南等通用汉字的国家。然而在印度尼西亚(印尼语起源于古马来语)、马来西亚、新加坡和文莱等使用马来语的国家,至今尚未有印尼文和马来文的《诗经》译本。
为了扩大中国古典诗词的影响、弘扬中华文化,我从2005年开始本着忠于原作的宗旨,采取先易后难、细水长流的方法,先将《诗经》选译成每句七言的白话诗,然后再译成印尼文。迄今已译出120多篇,也撰写了《诗经》赏析50余篇,同时在印尼的《呼声》月刊和越南、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华文报刊上陆续发表了《诗经》选译和《诗经》赏析数十篇。
翻译的初步体会是,首先需要正确理解《诗经》的原文本意,并准确而完整地把它翻译出来。同时,译文应力求简练和押韵。对于翻译的要求,茅盾先生曾说过一句很有指导意义的话,那就是:“需要运用适合于原作风格的文学语言,把原作的内容与形式正确无遗地再现出来。”宋代诗人欧阳修对《诗经》的解读,也主张要以文本为依据,反对臆测、假设、牵强附会和曲解原意等不正之风。
可以说,采取文本主义的学风是译好《诗经》的基础和前提。然而有些研究者仍有某种偏见,一种是把涉及爱情的民歌都看作是“黄色歌曲”;另一种则是把《诗经》当作对帝王将相歌功颂德的史诗,认为经典诗歌不可能歌颂“草民”。受此影响,美国诗人宾纳、英国汉学家理雅各和韦利等人的英译《诗经》大都把“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君子”译成“王子”(prince),把“淑女”译成“王妃”或“贵妇”(noble lady)(参见吕叔湘编著《中诗英译比录》,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80年版)。把黄河岸边从事采集水荇菜劳动的“农村姑娘”译成“王妃”显然不符合原文本意。
其次,要掌握有关《诗经》的时代背景和作者身份等相关内容。例如,《诗经》产生的时间是在两千多年前的奴隶制农业社会,山西的魏国征收双重税(劳役和实物地租),河南的郑国商业较发达、民风较开放等。由于《国风》多为劳动人民的集体创作,而且口头相传、年代久远,原作者已难以考证。但从作品中可以判断作者的身份,如劳动青年男女、服徭役者、服兵役者、马车夫、流浪儿、留守妇女或没落贵族等。他们的诗作反映了古代社会的千姿百态。
另外,要正确理解、准确翻译《诗经》的每一个字和每一个词句。古代汉语已发展成一种书面语言,与现代白话文区别很大,需要先译成白话诗,并将它与外文译诗以互相对照的形式呈现给中外读者,以便推进双语教学和比较文学研究,从而达到文化交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目的。
例如,《秦风·权舆》中的“夏屋”并非大房屋,而是盛放牛羊祭品的大型青铜器。又如,《秦风·无衣》中的“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有两种解读,一种是“你我穿着同样的战袍”上战场(指穿着同样的军服或制服);另一种是“你我共同穿一件战袍”(一件汗衫、一件战裙)上战场。显然,前者较为符合实际,也合乎情理。还有《周南·关雎》中的“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和“钟鼓乐之”,“友之”和“乐之”是及物动词,可分别译成“善待她”、“取悦她”,比译成“相亲热”、“永相爱”较为贴切。因为《周南·关雎》只写暗恋、单相思和未来的设想,没有互动的内容。
最后,译文应力求简练和押韵。将古文诗句译成有字数限制的七言白话诗,本身就有简练和押韵的要求,而译成多音节的拼音文字的外文诗大都是自由诗,但也要有韵味,这样才不至于译成散文。当准确、简练、押韵三者不能兼顾时,应首先坚持准确,因为忠实地表达原作是最重要、最基本的要求。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凌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