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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友兰似薛宝钗,叶公超如王熙凤”
“冯友兰似薛宝钗,叶公超如王熙凤”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2-10-22
 

   《红楼梦》在近世读书人当中影响殊为深远,甚至有“开卷不读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之说。以《红楼梦》中人名比拟当世人物,自是影响的一种表现。《忘山庐日记》就有相关的记载。日记作者孙宝瑄(1874-1924),浙江钱塘人,一名渐,字仲屿(一作愚或瑜)。光绪二十七年六月十二(1901年7月27日),他与章太炎(枚叔)、丁惠康(叔雅)、吴保初(彦复)等人在上海金谷香酒家闲谈:“枚叔辈戏以《石头》人名比拟当世人物,谓那拉,贾母;在田,宝玉;康有为,林黛玉;梁启超,紫鹃;荣禄、张之洞,王凤姐;钱恂,平儿;樊增祥、梁鼎芬,袭人;汪穰卿,刘老老;张百熙,史湘云;赵舒翘,赵姨娘;刘坤一,贾政;黄公度,贾赦;文廷式,贾瑞;杨崇伊,妙玉;大阿哥,薛蟠;瞿鸿禨,薛宝钗;蒋国亮,李纨;沈鹏、金良、章炳麟,焦大。余为增数人曰:谭嗣同、晴雯;李鸿章,探春;汤寿潜、孙宝琦,薛宝钗;寿富,尤三姐;吴保初,柳湘莲;宋恕、夏曾佑、孙渐,空空道人。”其中,“在田”即光绪帝载湉。

    从孙宝瑄这则日记,我们可以看出章太炎(1869-1936)等民初知识人熟谙《红楼梦》,而比太炎晚一辈的后生也不乏嗜读《石头记》的。陕西吴宓即是其一。吴宓(1894-1978),字雨僧,是新文化运动中独树一帜的反对派。胡适提倡白话文,他视之如仇敌,却对白话小说《石头记》(他更喜欢这个书名,而较少称作《红楼梦》)情有独钟,简直到了如痴如狂的地步。近读《吴宓日记》(1936-1945),亦颇见类似的比附。今稍事排比,胪陈于后,聊供博雅通人一粲。

    自1926年3月起,吴宓任清华大学外文系教授,但一直未做过系主任(曾代理系主任)。自视甚高的吴宓极感委屈,尤其是1936年陈福田主持系务之后。七七事变后,清华南迁,与北大、南开合组西南联大。1939年暑假,陈福田回檀香山,请吴宓代理清华外文系主任一职。为此,吴宓自比《石头记》中的平儿,哀叹自己不但未能扶为正室(当上系主任),还要服侍秋桐(指系主任陈福田),长时间的“负屈忍辱”让吴宓一度打算离开清华(及西南联大)。

    相传钱锺书曾这样评价西南联大外文系三大台柱:“叶公超太懒,吴宓太笨,陈福田太俗。”(对这句评论,我是宁信其有的,虽然杨绛曾撰文辩驳。)而吴宓既瞧不上“太俗”的陈福田,也看不惯“太懒”的叶公超。1939年7月15日,吴宓在日记里对叶公超深致不满。叶“既失信,又嫁祸,且图利”,令吴宓“殊为郁愤”,因此吴自比李纨,而叶公超“如王熙凤”。《红楼梦》中的王熙凤心狠手辣,劣迹昭著,属于吴宓这样的“呆脑筋”最痛恨的“坏”角色。

    吴宓离开联大的一个选择,就是去学衡派后期的大本营浙江大学。他曾为此踌躇不已。曾在浙大执教的张清常转到联大任教,告诉吴宓浙大的实情。吴宓得知郭斌龢排斥张,而“龢在浙大有王熙凤之绰号”,遂打消了赴浙大的念头,而他半个月前还推荐钱锺书为浙大外文系主任,自任教授,并赋诗慨叹“回首昆明一泫然”。

    除了王熙凤,《红楼梦》中另一个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要角是“标准淑女”薛宝钗。薛“待人接物不亲不疏,不远不近,可厌之人未见冷淡之态,形诸声色;可喜之人亦未见醴密之情,形诸声色”,为人老练,深于世故。脑袋花岗岩一般的吴宓与这种“涵养”深厚的角色走不到一块,自在情理之中。所以,随时随地都“吃香”的冯友兰不可避免地遭到吴宓的鄙视,被吴视为薛宝钗。

   “原应叹息”分指元春、迎春、探春、惜春。在《吴宓日记》中,林语堂扮了一回光彩照人的探春:“(林语堂)今者载誉回国,如探春之远嫁归来,比前更为超逸俊爽。而适逢家难,未免伤心。”相比之下,“落魄”而又坚持“在家出家”的吴宓便成了惜春:“又见惜春道姑打扮,尤觉难以为怀。”

    吴宓没有真“出家”,却有真“还俗”的。吴宓在昆明期间结交了一些宗教人士,如基督徒赵紫宸、佛教徒远峰和尚等。在交往中,吴宓觉得,“远峰富才学,有用世之志,似缺乏宗教淡泊宁静之修养功夫!”吴宓认为自己对远峰的观察有如《石头记》中惜春对妙玉的评论——“冷美人”,惜春认为“妙玉虽然洁净,毕竟尘缘未断”。果不其然,远峰半年后即弃僧还俗,引来吴宓连连嗟叹。

    因为《石头记》烂熟于心,吴宓常常用这部小说中的故事表达自己的心情。1942年,与陈寅恪、汤用彤同获“部聘教授”的殊荣,吴宓认为这“正如探春受命陪钗、黛见南安太妃”。然而,这个结果遭到不少联大教授的讥刺。愤激之下,吴宓在日记中写道:“教授同人之忌嫉刻薄,乃过于怡红院中诸婢之不满于小红、五儿等之偶获倒茶侍应宝玉也。”一流大学里的堂堂教授竟成了怡红院的丫环!

    是群英荟萃,还是丫环开会?文人相轻,由此可见一斑。这且不去管它,继续以“红人”喻世人。吴宓曾以平儿、李纨、惜春自寓,但他对自己最美好的想象非贾宝玉莫属。1943年2月7日,红楼梦谈话会第二会,由吴宓与翁同文、王般、李赋宁做主,与会者有十来人。他们在大观楼观稼堂阁中叙谈。但天气寒冷,大家都懒得动嘴。只有沈师光兴高采烈,说吴宓境遇可比妙玉,但其性情实则颇类宝玉,这番话正中吴宓下怀。

    这部姻缘小说没有给吴宓带来“木石同盟”,也没有带来“金玉良缘”,却给近代中国历史留下了一段充满哀怨与凄伤的爱情悲剧。以红楼中人喻现实中人,不仅发生在教授身上,也发生吴宓所追求的女友身上。1941年春,吴宓对“冷艳美人”张尔琼发动爱情攻势,但对方忽冷忽热,弄得久经情场的吴宓教授“甚感凄楚”。于是,吴宓致函发抒真情:“以琼比黛玉,而托言黛玉不获嫁宝玉,则只可嫁(一)孙绍祖或(二)柳湘莲。”孙绍祖是迎春的丈夫,是“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一类的恶毒小人,肯定不是张尔琼的择偶对象;而“柳湘莲无钱不能供给”,吴宓借此暗寓自己对心上人之顾虑。

    但吴宓太忠厚老实,为人极天真明澈。他一边表示“爱琼之心与日俱深”,视张尔琼如宝(玉)视黛(玉),一边却渴望“道德、爱情之合一与两全”,决定再向毛彦文吐露真情,同时还设想了两全其美的结局:“倘若能婚彦,固佳。不能,则决专心另求所爱(暗指琼)。又申明为琼设想,当使琼可另择佳偶,而使宓不为琼害云云。”结果可想而知。这出爱情剧的主角最终渐行渐远:“夫琼视宓如疯人,则宓亦将视琼如悍妇矣。”吴宓重蹈覆辙,徒自悲叹“多情只致无情悔”。

    在以《石头记》人物比拟这一点上,吴宓与“个性刚强”的张尔琼也不合拍。1941年9月23日,吴宓等人在螺翠山庄聚谈。席间,“(曹宗)巽谓琼宜比黛玉或惜春”。这与吴宓最初的看法相合。吴宓“方自拟紫鹃之忠诚,而琼乃再三以宓比拟贾赦”。老色鬼贾赦在《红楼梦》中的形象极为不堪,属于“假摆设”一流。如果素来严肃认真的吴宓不为张的比拟感到“颇不怿”,那才怪呢。更让吴宓耿耿于怀的是,张尔琼竟自比鸳鸯,这样她将以孤居没世。对于希望与她成就姻缘的吴宓,这种暗示恐怕是绝难领受的。12月22日,吴宓收到张的“最后通牒”:她“对宓既无爱,亦无敬意。只愿保持不深不浅之友谊”。吴宓“伤心往事共低徊”,在寂郁悲凄中写成《病中杂感》五首,第三首即为别情诗:

    梅蕊荷香好护持,水涵纹石见莹漪。

    冷如冰雪浮幽艳,语带锋稜少婉仪。

    病榻不闻来问讯,缄书久已谢箴规。

    望仙楼下深深别,去共赤松采紫芝。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莫特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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