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在一本书上看到,要将中国作家的作品译成外文,大多数国人认为最难译的是鲁迅的作品,而外国翻译家的共识则是老舍的作品。为什么呢?只因老舍作品中民俗的成分太多。书中举了个很形象的例子,比如说“涮”,中国人一听就明白了,“涮羊肉片”、“涮牛肉片”,这还用解释?脑中恨不得立刻连画面都浮现出来。可老外就糊涂了,他压根没这么个东西,语言里也没这么个词,翻译起来就不能一笔带过,不然读者明白不了。得先从将肉切成薄片开始,怎么烧水做汤,怎么煮肉放调料,都要解释一番,先建立个概念,才好继续。
在纽约生活了几年,也有了类似的感悟。和老外们聊天时让我头痛的并不是什么经济政治专业类的大字眼话题,往往是他们所不了解的中国独有的东西,而这一部分又往往是他们深感兴趣的,所以会刨根问底。
上个月一个老美朋友过生日,办了个派对想热闹一下,我在受邀之列。琢磨了一下,带蛋糕水果什么的太俗套,就从中国城买了份炸酱面带去了。这一下就引得那帮老外们没出息了,抢食不说,还非得让我说出个所以然来。我就当仁不让,侃侃而谈。什么中国人过去庆生是不吃蛋糕的,我们吃面条,这其中可是有讲究的,因为面条很长,寓意长寿。像今天从中国城买来的“中式通心粉”,已经和传统中的差之千里了。这些是我想说的,想的是好好的,可真要说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要么词不达意,要么顾此失彼。有个老美问了,那要怎么吃呢?我就说了,把面条引到嘴里,用力吸。当然,这就可能造成面吃进去了,炸酱都糊腮帮子上的不雅局面。说到这大家都笑了,我却是一脑门子汗。就这么两句话,讲得我是连说带比画,搜肠刮肚地找词,总算是对付过去了。
有个老美来晚了,有人提到长寿面的事,之前听明白的就给他解释。我一听,他的表达与我的表达很不一样,说得既生动又明了。用的句式啊单词啊什么的都是简单的日常用语,我都懂。可为什么我就说不上来呢?
鲁迅先生说,越是民族的越容易被世界所接受。接受倒是简单,难的是帮他们理解。帮助外国人“开眼看中国”的第一人,林语堂先生的大作《吾国与吾民》,初时便是用英文写成的,介绍不为外界所了解的中国文化民俗。何其之难?想想都头沉。
说到这里我又想,为什么百年前的林先生也是以留学生身份出来的,却有如此的英文造诣,而我们这一代或几代游子,却连个炸酱面都说不清楚?不可否认,质量自然是大不如前了。可是原因呢,总要有个原因。我想,自身努力程度是一方面,外界的因素便是另一方面了。林先生之时,出国者毕竟是极少数,来了美国,两眼一抹黑,满大街全是异族。想说句中文,听句乡音,除了自言自语,便得之不到。没人帮得了你,英文不好,活活饿死。现在则不同了,中国城非是浪得虚名,纽约一个皇后区,大大小小地耸着好几个。在这儿英文一句不懂,丝毫不影响正常的工作生活,活得一样好好的。跟自己人想说句英文,都张不开嘴。这就是今非昔比,这就是力量,使我们大多数人自废武功的力量!
想到这,我多少安慰了一点。
来源: 大众日报 作者: 雨粟